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吴家窑镇与新家园乡交界的河道北面500米处,大峪口洗煤厂存在粉尘污染,大车拉运时存在道路扬尘现象。

(二)调查情况

原怀仁大峪口洗煤厂于2007年建成并投入运行,无环评审批手续,建有一条8平方数控浮选洗煤生产线。2010年该厂转让给了怀仁县鑫亿源洗选煤炭有限公司,由于工艺落后,怀仁县鑫亿源洗选煤炭有限公司接收后,20136月开始进行技改,拆除原有一条8平方数控浮选洗煤生产线新建一套14平方跳汰式洗煤生产线,厂区大门挂的厂名牌一直未更改。原怀仁县环保局以怀环函〔2013138号对怀仁县鑫亿源洗选煤炭有限公司年洗选120万吨/年洗煤技改项目环评予以批复。该公司技改项目由于资金问题,一直处于断断续续建设状态。

2018122日怀仁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精煤库正在建设中已建成一套14平方跳汰式洗煤生产线、配套1座直径28米浓缩池2XMGZ300/1500压滤机、1台原煤破碎机、11400m³事故池1400m³初期雨水收集池,车辆冲洗平台、14800平方米全封闭煤库进出厂道路已硬化,厂区内无原煤、精煤、煤泥、矸石堆放未按环评要求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对堆存的约5立方米沙土进行苫盖。2018123日怀仁市环境保护局再次现场检查发现:厂区内堆存的约5立方米沙土已用绿网苫盖。

2018123日怀仁市交警大队现场排查,该厂没有拉运物料车辆,检查当时不存在运输道路扬尘问题。

经现场调查,该问题区域分布属农村;属利益关系的群众身边其他问题。举报内容属实。

二、处理情况及问责情况

(一)处理情况

针对怀仁县鑫亿源洗选煤炭有限公司存在施工期间沙土未苫盖的违法问题,怀仁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122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怀环责改字〔2018159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怀环罚告字〔201854号),责令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拟处5万元罚款。

(二)人员问责情况

无。

三、工作措施

怀仁市新家园乡、怀仁市环境保护局加强对各企业的现场检查力度,对环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控制措施不力的企业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停产整顿,直至报政府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