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诚信、规范经营,严禁未取得预(销)售许可,以认购、预定、排号、收取定金、预订款、吸纳会员、发放VIP卡等方式变相销售商品房;严禁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严禁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严禁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严禁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严禁违规组织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等单位团购不符合预售条件的项目。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严禁对外发布无相应委托人书面同意的房源信息;严禁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严禁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严禁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商品房预售的管理,严格落实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定期开盘、房源一次性上网公示等制度。我局将定期公布五证齐全的项目。同时将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取得合法预(销)售手续对外销售商品房的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行为,我局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我局提醒市民在选购商品房时一定要在认真反复查验销售楼盘的“五证一照”及实地考察的基础上,购买合法的商品房。不要轻易相信街头巷尾散发的小广告及各类媒体广告、虚假短信所宣传的内容,不要被某些项目价格低廉等表面现象所迷惑,不要购买手续不齐全的房屋,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团购房。要谨慎消费,慎交订金,慎签合同,否则将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局负责对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预(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各新闻媒体及广大市民如发现有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可以拨打我局监督电话(3054981)进行投诉。希望市民在认购商品房时选购手续齐全、销售合法的商品房,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怀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