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建字〔2020〕66号

 

各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决定开展2020年度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和范围

整治对象: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整治范围:所有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整治内容和重点

(一)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的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将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使用、逾期交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房地产交易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的违规销(预)售、违规指定电商平台代收定金、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房多卖、返本销售、售后包租、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代售代办、个人承接业务和收取费用、炒卖房号、提供不实交易信息、强制交易、侵占挪用交易资金、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行动时间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8月15日-8月31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对照《房地产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自查自纠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9月1日至9月15日)

要持续保持高压严查态势,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要采取书面警示、约谈、公开通报、列入失信名单等措施,规范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账。

(三)巩固完善阶段(2020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要对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加强分析研究,提炼经验做法,剖析薄弱环节,推动制度建设,开展“回头看”活动,不断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此次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安排专人负责,坚决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行业环境。

(二)严格依规执法。要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确保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检查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廉洁执法,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结果运用。此次专项行动将与2020年度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高度结合,检查结果将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形成有力震慑和长效制约,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怀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0日

 

 

 

 

 

 

 

 

 

 

 

 

怀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0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