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和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山西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晋商建〔2020111号)的文件精神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深入实施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特制定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一、怀仁基础条件

怀仁市是联接朔同两地的重要节点城市,是晋冀蒙经济文化汇通的重要通道和溢出产业的重要承接地。全市三分山、七分川,总面积1234平方公里,辖10个乡镇和1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人口43万人,先后发展起羔羊养殖、食品加工、高端陶瓷、生物医药、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六大主导产业,在朔州产业门类最为齐全、转型发展势头最好。

依托优越的区位交通和良好的产业优势,从2012年起,怀仁市就高度重视电子商务产业,把电子商务作为推动创新创业、加快产业培育、助推精准扶贫、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电子商务进入相对快速发展期。目前,全市电子商务经营公司59家,参与电子商务企业28家,物流企业40家,快递公司13家,电商从业人员2000余人,自建地方电子商务平台2家,已基本形成市、乡、村三级物流电子商务网络体系,农村电子商务网络交易增长迅速。2019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7.2亿元,其中农产品网络销售额1.4亿元,销售额比2018年增长25%,其中,晋利糖果、尊屹陶瓷、诺成制药等企业实现跨境电商销售达1.2亿元。

怀仁市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国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建设示范县等国家级荣誉,被确立为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全国“智慧城市”试点县、全省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县、全省扩权强县试点县、全省金融振兴重点联系县,这些“金字招牌”和政策优势为怀仁经济社会发展拓展了更大的空间。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为抓手,加强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产销对接,探索数据驱动,打造综合示范“升级版”,构建普惠共享、线上线下融合、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畅通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市场为主,政府引导

政府主要通过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搭建平台、加大扶持等措施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作用,突出承办企业、流通企业等方面的主体地位。

(二)把握精准,助力扶贫

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助力脱贫攻坚作用,注重培育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经济实体,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

(三)强化服务,聚焦上行

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子商务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结合本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条件,认真研究分析,着眼长远,理性推进。注重发挥基层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具有怀仁市农村特点的电子商务发展路径和模式,改善农村民生条件,让广大农村群众逐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公共服务。

(五)夯实基础,扩大范围

认真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薄弱环节,夯实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础。

(六)提档升级,示范推动

培育农产品网销品牌,全面推进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引深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提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档次,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打造独属于怀仁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

四、工作目标

2020年全面深入推进电子商务典型示范工作,到2021年底,实现全国电子商务典型示范县创建目标。建设1个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级公共仓储配送中心(含冷库)11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实现乡镇100%全覆盖,在132个行政村中挑选符合实际需求的村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为村民提供代买代卖,快递收发等增值服务。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不低于3000人次的电商培训,构建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实现电商产业集聚。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全面开展,使全市电子商务网销网购得到快速发展,农村商品配送能力得到有效解决,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明显提升,农村电子商务人才运用水平明显提升,全市现代农村流通体系基本形成,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打造具有怀仁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

五、建设内容

(一)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

利用怀仁市现有场地,升级改造成怀仁市智能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提速怀仁市的农村城镇化进程,承载怀仁市农业品上行和工业原料上行等功能,服务怀仁市农业和支柱产业发展,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推动产业、物流、商贸全面高速发展。加强物流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建设区域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将物流仓储由自由化向市场化转型,逐步承担全市共同配送职责,打造区域统一的物流中心、仓储中心、管理中心、分拨中心、调度中心,形成区域智能物流仓储配送中心,仓储配送中心优先聘用贫困户务工就业,改造冷库、保鲜库,提升鲜活农产品的物流运输。针对县、乡、村三级物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登记流程、产品货架归类制度、问题件处理流程、配送员考核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配送时间、配送线路、配送费用,为全市电商物流快递提供服务。

(二)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

1、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充分利用怀仁市现有资源,建设怀仁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主要包括办公、培训、产品展示、企业孵化等场所的装修改造,购买和配置电脑、打印机等相关设施设备。服务中心围绕农村电商发展需要,具备电商孵化、人员培训、营销策划、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电子结算等功能,能为当地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造怀仁市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并实现现有乡镇全覆盖,服务站点具备电商知识普及推广、政策宣传、农产品线下体验、工业品线下体验、网络代购代销、邮件快递代收代发等功能;搭建怀仁市质量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农特产品从生产、加工、流通、监管各个环节可以追溯;打造怀仁市区域公共品牌,整合本市特色农产品,塑造整体的品牌效果,形成系列品牌特色。开展《怀仁市农产品公用品牌发展战略规划》编制项目,为怀仁市电商与农产品上行提供战略支持;

2、上行营销体系建设

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生产流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商平台、追溯技术服务企业等加强合作,根据标准体系提供标准检测认证服务,提高农村产品的品质控制和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监管和培育机制,引导怀仁市农产品实现标准化、品牌化、商品化;利用互联网网红直播、旅游电商、社交媒体推广等形式,带动和扶持本地网商、农业和旅游企业参与到营销体系建设中来。建立怀仁市产品全网营销渠道,孵化本市网商微商,建设怀仁市网上专营店、特色馆,实现带动怀仁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围绕农村电商服务乡村振兴,建设怀仁市电子商务大数据运营管理中心,电商数据监测系统、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大数据采集、分析、应用系统,实现电子商务交易监测,农产品交易监测,快递物流配送监测,农业生产数据监测,品牌溯源应用监测等功能。

(三)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

推动农村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重点建设本地化连锁化的服务和营销体系,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农村流通水平。为企业提供必要的商务服务,帮助当地企业除了在提供有保障的产品与服务外,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体验,帮助企业完成传统生产加工企业到互联网企业的转换。引导电商企业根据自身产业优势与贫困村实际相结合,把本地资源和电商企业产业优势有效的转化成经济效益,带动贫困人口脱贫。

(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举办针对贫困村、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乡镇工作人员、农村妇女、专合社、企业、农民工的电子商务下乡培训,培训方向为电商基本知识的普及、发展趋势、农产品电子商务案例等。策划、制作电子商务进农村教学视频,扩大农村电商培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培训不少于3000人次,结合农村双创和农村电商扶贫,积极引导有能力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培训,重点强化培训机制,注重培训质量而非数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针对目前互联网销售的趋势,开展网店(微店)开设运营、网商(微商)营销、电商物流和客服、直播带货、社交电商、软件应用和操作、成功案例分析、互联网品牌包装等,培训电子商务专业人才。

(五)电商精准扶贫工程

以精准扶贫为导向,对前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贫困户予以重点帮扶,细化电商精准扶贫措施,灵活运用产业扶贫、创业扶贫、合作扶贫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贫困户农村产品上行和产销对接的支持力度,带动贫困户增收,促进贫困地区农村电子商务实现可持续发展。

六、资金使用方向

怀仁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名称

分项名称

专项资金(万)

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

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295

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590

上行营销体系建设

635

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

工业品下乡体系建设

300

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农村电商培训体系建设

160

电商精准扶贫工程

电商精准扶贫工程建设

20

总计:2000

七、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

1.成立电商办,统筹整体工作。在本市电商领导小组下设立电商办,办公地址设在商务局,电商办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

2.公开招投标,遴选电商企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主导推进本市电子商务典型市创建的企业。

3.摸清现有资源。对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基础、电商基础、物流快递、脱贫攻坚情况、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情况进行摸底排查。

4.制定执行方案。制定《怀仁市电子商务典型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5.召开会议动员。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动员大会,全面启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6.多种形式宣传。利用新闻媒体、报纸传单、悬挂横幅、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对电子商务进农村进行大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1年1月-2022年2月)

1.项目组织。政府与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企业、各项目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改造市级运营服务中心和仓储配送中心,统筹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指导各乡镇、行政村和社区进行项目推广宣传、招商、培训以及区域服务中心、网点的建设,具体负责开办网店、村级服务点建设项目受理业务,相关政策、业务咨询服务等。

2.开展建设。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等。

3.组织培训。由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培训工作,乡镇、产业园区、市级电子商务服务公共中心负责落实培训所需的场地、设备、仪器以及培训人员召集等,为培训工作创造便利条件。

4.日常管理。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新开网店日常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提高网店运营管理水平。

5.项目自查。主导单位牵头,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具体要求开展自查,确保项目高质量推进;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定期上报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三)验收及推广阶段(2022年3月-2022年12月)

根据中期绩效评估成绩,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加强对项目的自评验收,做好迎接省级和国家级验收相关准备。汲取各地电子商务进农村好经验好做法,扎实做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主体。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乡镇长,工信、农业农村、供销社、财政、商务、人社、市场监管、税务、农机、林业、水利、扶贫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制定怀仁市电子商务典型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研究解决“互联网+农业”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

按照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职务公开专栏,并明确投诉举报电话。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承办企业选择程序、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项目验收、资金拨付、人员培训等内容。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作用,加强对电子商务相关政策、活动、经验、成效的宣传报道,引导农村群众更新观念,提高贫困群众的电子商务知晓度、参与度,营造发展本市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及时梳理总结示范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将农村青年创业创新、农村产品上行、农村物流解决方案、电商扶贫脱困等方面成功的案例及时汇总、归纳、上报。

(三)密切协同配合

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联动,齐心协力,全力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各涉农主管部门,要主动服务,积极指导培养各自行业内农产品网络销售。商务、税务、人社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搞好便捷化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创新思路,积极推出符合网络创业资金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为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经营秩序,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四)强化政策保障

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发展状况,适时制定奖扶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扶持。

(五)优化发展环境

加大农村商贸网点的信息化改造,提高WIFI”覆盖率,加大乡镇道路和农村货运站点的建设,为农村电子商务和物流终端提供基础支撑,改善中小微企业物流、信贷等电子商务服务。

(六)强化行业监管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快建设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公安、市场监管、税务、商务、文化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实地指导监督,密切跟踪示范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存在的问题,指导示范县加强对承办企业履约能力的考核,不仅重视项目建设,更要重视项目的后期运营和扶贫实效,督促示范县对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所有项目,统一设置标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如实做好服务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产品上行等记录。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定期考核评价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及时报送示范县创建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