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领导组办公室文件
怀农技补助办〔2025〕2 号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快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与应用,调整充实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遴选怀仁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核心,以科技助推农业发展为重点,依托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带动,通过基层农技人员与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结对开展技术帮扶指导,着力提升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科技示范辐射带动能力,推动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项目要求和示范主体发挥作用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遴选数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重点围绕粮食、蔬菜、瓜果产业,在全市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中,遴选不少于16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三、遴选标准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群众公认度好。
2、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科技意识较强,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粮食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蔬菜种植面积20亩以上、瓜果种植面积10亩以上),生产技术水平较高。
3、具有一定科学文化水平和技术专长,依靠科技发展生产,积极参加各级农技部门举办的各类科技培训。
4、自愿以“生产田”为示范田提供必要的试验、示范和生产条件,配合农技人员开展新品种、主推技术应用。积极向群众传播先进科技知识、致富经验和生产管理技能,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提升生产能力和水平。
5、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一是往年参加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并且发挥作用较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承担县以上农业科技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享有以下权利
1、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基层农技人员提供精准指导服务;
2、参加我市农业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
3、参加先进适用品种技术机具应用示范、培训观摩等,享受培育带动示范主体所需的物资投入。
4、对农技人员的工作及农事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应履行的义务
1、自愿以“生产田”为示范田提供必要的试验、示范和生产条件,配合农技人员按要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和主推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2、按照农技人员的指导规范生产经营,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习使用配套集成、简单易学的农业实用技术,熟练掌握省工省力、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具,带头学习农业新技术、选用主导品种,并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推广应用主导品种、主推技术;
3、积极参加各类农业技术培训,自觉服从农技人员的管理指导。对无故不参加农业技术培训或不服从指导管理的,取消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资格。
六、遴选程序:
1、自愿申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携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等到怀仁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科技教育股报名,填写报名申请表。
2、组织审核。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评审组对报名申请情况进行评审,按照同等条件顺序优先的原则,拟定初步遴选名单,报中心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3、公示。遴选名单确定后,在怀仁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签订协议并备案。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协议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七、申报时间及地点
本次遴选,申报时间截止2025年2月底,逾期不予受理。今后调整充实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时间均为当年的2月底前。
申报地点: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科技教育股,
联系人:周素斌 13593480159
附件:怀仁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附件
怀仁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 |||||||
主体名称 (或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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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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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所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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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或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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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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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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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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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或流转土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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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主要农作物种植情况 及农业栽培技术应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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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愿申报为怀仁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科技示范主体。 |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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