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9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桑干河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问题,7个违法开发项目未整改完成。

二、整改措施

(一)、对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开发项目,实行“一企一策”, 逐步有序退出。

(二)、属地乡镇加强监管,确保整改到位。

(三)、严格项目审批,自然保护区内禁止违法开发。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专班推进。为确保整改工作的迅速推进,怀仁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的桑干河自然保护区违建整改工作专班,吸纳怀仁市林业局、怀仁市自然资源局、怀仁市草牧业服务中心、怀仁市农业农村局、海北头乡及河头乡为成员单位,对存在的难点堵点,及时制定针对性的化解举措,形成专题研究、专项整治、专项落实的运作机制。

二是协调一致、整体联动。按照怀仁市政府统一部署,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及海北头乡、河头乡坚持闻过即改,认真履行行业和属地监管职责,由党政主要领导带领综合执法力量,始终做到沉在一线、靠前指挥,现场开展法律宣传和思想引导工作,为加快违建拆除恢复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一企一策”、精准整治。区别不同违建项目的不同情况,突出人性化执法理念,分门别类制定了立即拆除和限期拆除的整治策略。对从事大棚种植类、违建面积小的开发项目,作出立即拆除的决定;对经营养殖业规模大、违建面积多的开发项目,则在酌情考虑违建户完成异地新建养殖圈舍之后,作出限期拆除的处理意见,坚持因地制宜、“一企一策”,精准推动违建项目有序退出。 经过周密谋划、不懈工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怀仁市海北头乡、河头乡共七处违建已全部拆除恢复到位。

如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6日,共10日)向怀仁市林业局反馈。

联系人: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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