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果断出击,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严查快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犯罪,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挺纪亮剑涉黑涉恶腐败。市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省委和市委精神,研究部署贯彻措施,成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工作办公室,印发工作方案,建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层层压实两个责任。一是主动跟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对政法机关侦办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强化监督检查,逐案过筛研判,“有伞打伞、无伞破网、无网追责”。二是加大检查督办力度,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营造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三是注重加强部门联动,通过用好反腐败协同机制,及时研究部署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工作,建立问题线索快速双向移送、同步立案、同步调查、结果反馈、优先起诉和优先审判等六项机制,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大大提高了扫黑除恶和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整体性、协同性。

建立五项机制,始终瞪大眼睛深挖问题线索。一是信访举报机制。通过横幅标语、报纸网站、电视电台、微信短信等载体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有关政策和铲除腐败成效,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发挥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举报平台作用,优先受理和及时处置反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二是排查梳理机制。对近三年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大梳理,加强问题线索台帐式管理,确保问题线索不流失、不遗漏。三是巡察督查机制。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纳入市委巡察和派驻监督的重点内容,紧紧围绕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权力运行两条主线,重点监督村居干部、有行政许可等审批权的业务主管干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干部等“三类人”。四是分析研判机制。定期与公安机关对接,交流情况、交接线索、反馈结果。对公安机关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共同会商、逐案过筛,扩线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关系网”。五是明察暗访机制。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待上级决策部署等问题进行暗访,着力查找问题线索。

坚持标本兼治,坚决形成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一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市纪委监委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惩治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坚决惩治基层党委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问题。二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对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回应社会关切,形成有力震慑,筑牢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法纪防线。三是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督促易滋生黑恶势力的交通运输、房产建筑、餐饮娱乐等重点行业,以及商贸、集贸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的监管部门建立健全集资质审查、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于一体的常态性工作机制,完善权力运行机制,规范重大决策程序,阻断腐败分子与黑恶势力利益输送的渠道,坚决铲除涉黑涉恶腐败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