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内部分省市报告本土多点散发病例,特别是我省近邻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等地突发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使我省疫情输入风险陡增。为牢牢把住“外防输入”关口,全面消除风险隐患,按照省疫情防控办《关于调整重点人群管控措施的通知》(晋疫情防控办函〔2021〕15号)要求,现将重点人群管控措施通如下

  一、所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主动申报,履行公民责任,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二、对高风险地区来(返)怀人员,一律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

  三、对中风险地区来(返)怀人员,一律实施“14+2”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居家观察14天,2次检测核酸)。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对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一律实施“14+3+1”和“7+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期间3次检测核酸、1次抗体检测;增加7天居家观察或集中隔离,期满1次核酸检测)。

  五、对国际航班经停太原入境人员,一律实施“14+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2次抗体检测)。本省人员在集中隔离期满来(返)怀后,要向所在乡镇、社区、单位、村主动申报,实施“14+2”居家医学观察措施。

  六、对从其他省份口岸入境的来(返)怀人员,一律实施“14+2”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居家观察14天,2次检测核酸)。

 

           怀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