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疫情防控办发〔20212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1月12日下午山西省、朔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王鑫市长讲话要求,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所有大数据推送人员信息的核查工作,必须于1月14日24时前全部“清零”。

二、各乡镇、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在1月13日下午6点前,完成河北、北京、大连、黑龙江等中高风险地区来怀返怀人员信息核查,确保排查工作落实到位。

三、1月12日以后由中高风险地区来怀返怀人员,应第一落点向居住地乡镇、社区、村、企事业单位报告,由乡镇、社区、村、企事业单位第一时间排查到位,建立防疫台账,上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尽快落实“应检尽检”要求。河北其它地区来怀返怀人员要加强社区健康管理。

四、加强小区、村口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小区、村口进出人员车辆要落实测体温、登记和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聚集性活动从简,控制人数,做到“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凡擅自举办大型活动,造成疫情扩散的,将追究相关场所、举办者、监管者的责任。

六、严格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住宿管控落实从业人员、顾客全程佩戴口罩、登记和体温监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准入制度

七、门诊、村卫生室、药店等基层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非发热门诊不接诊发热患者制度,发现有发热患者第一时间报告疫情防控办。药店严格管控退烧药品,做好购买人员的信息登记和报告。

八、针对以上紧急通知中涉及到的相关事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纪委监委将启动问责程序。

怀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