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
政务信息公开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

2021-10-22 10:55

  

 

怀政办发〔202150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仁市支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决策,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大病制度,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通知》(医保发〔202132号)要求,结合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居民(职工)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工作的通知》(朔政办发〔202033号)及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动态调整城乡居民(职工)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缴费及理赔标准的通知》(朔政办函〔2021108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工作,确保参保率稳中有升,使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2022年筹资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个人缴费320/人,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个人缴费30/人。

二、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为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怀仁市城乡居民,以个人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时间从202191日开始,至20211231日结束。

三、2022年居民参保缴费由税务局负责征收,医保局、各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办事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仁市支公司负责协调、督导、组织、宣传等工作,同时要加强与税务部门配合,具体负责所辖村、社区城乡居民个人资金的收缴工作。医保局要主动与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扶贫部门协调,做好低保、五保、优抚人员、残疾人员、贫困人员、老龄人口等特殊群体参保的资助工作,摸清底数、核准人数,在规定的缴费期内完成困难群众参保事宜。教育局要组织好各学校的参保缴费工作,由学校负责统一参保缴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仁市支公司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收缴资金的管理工作。

四、医保局、税务局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仁市支公司要加强配合,做好业务指导工作,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深入人心,激发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本着规范安全、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高效便捷的缴费方式,方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不得以个人名义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要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集资金的管理工作,保证筹集资金及时、安全进入收入户。

五、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关系到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要压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参保征缴责任,增强全民参保意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要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方式,更好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便捷高效、温暖舒心的医疗保障服务。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医疗保障局、财政和税务、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机制,做好基金运行评估和风险监测,制定工作预案,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按要求报告。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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