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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
一、规划范围
1、开发区范围
根据晋政函〔2017〕13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由五个片区组成,总面积1948.33公顷。各片区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
园区名称 |
规划范围 |
面积 (公顷) | |
1 |
生物医药园 |
位于毛皂镇与海北头乡交界处,中心城区东北部。北至柳东营村至东作里村小公路以北430米,东至同星制药东墙外边线,南至玉龙飞热源厂南墙外边线,西至仁和北路东边线。 |
678.76 | |
2 |
高档陶瓷产业园 |
新家园陶瓷核心工业片区 |
位于新家园乡西侧。北至新王路南边线,东至大运二级路西边线,南至路庄村南第一条东西土路北边线,西至西山森林通道以东450米。 |
756.18 |
王坪固废综合利用片区 |
位于新家园乡。北至漳电国电王坪发电公司、宏力公司北边线,东至宏力公司东边线延西山森林通道往南至南边线,南至在建漳电华旗新材料公司南边线,西至王坪煤矿铁路专用线东边线。 |
58.69 | ||
金沙滩陶瓷高岭土核心工业片区 |
位于金沙滩镇,镇区西侧。北至刘晏庄村西与北起第五排后墙齐,东至大运二级路西边线,南至与山阴县界,西至刘晏庄村西第二条南北路、南家堡村进村南北路西第一条小路。 |
321.47 | ||
金沙滩商贸物流片区 |
位于金沙滩镇。北至新澎煤业、恒安煤业北墙外边线,东至园区东公路西边线,南至园区南路北边线,西至新澎煤业西墙外边线。 |
133.23 | ||
合计 |
2、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划入城镇开发边界的区域及已批建设用地范围,总面积为847.01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为824.34公顷,已批建设用地面积22.67公顷。
二、园区发展定位
生物医药园区:重点发展低污染、高附加值的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产品,打造生态安全、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的医药化工园区。
高档陶瓷园区:做强传统日用陶瓷制造业,壮大陶瓷生产性服务业,培育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加速怀仁陶瓷由单纯制造向制造与综合服务融合的“产、学、研、销、展”全产业链发展。建设成为南瓷北移示范基地、山西省日用陶瓷生产出口基地、中国北方日用瓷都。
三、空间结构
依据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分布,形成“一区、两园、三轴、五片区”的总体空间格局。
一区:指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
两园:按照现状产业布局特点形成的两个主要产业发展园区,即生物医药园区和高档陶瓷产业园区。
三轴:指三条交通联系轴,即:依托208国道、二广高速、210省道等交通干线形成联系各个园区的交通联系轴。
五片区:指五个产业发展片区。即:生物医药园区、新家园陶瓷核心工业片区、金沙滩陶瓷高岭土核心工业片区、王坪固废综合利用片区和金沙滩商贸物流片区。
四、规模预测
1、建设规模
本次规划严格落实《怀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及已批建设用地,确定开发区建设规模为847.01公顷,占开发区总面积的43.47%。
2、人口规模
规划期末,开发区总人口21412人,其中就业人口19907人、常住人口3198人。
五、用地布局
1、生物医药园区建设用地布局
生物医药园区规划建设用地299.45公顷,主要包括工矿用地(10)、公用设施用地(13)和交通运输用地(12)。其中工业用地规模最大,占城镇建设用地的79.99%。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为娱乐康体用地(0903),总面积为3.7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24%,共分为两处,分别位于园区北部和西部,北部为保留现状商业娱乐用地,结合东侧新发水库,打造面向企业职工及中心城区居民的休闲娱乐中心;西部用地为已批商务金融用地,面积为0.39公顷。
规划工矿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100103),面积为239.4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79.99%。形成了一个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三条主产业链,分别为医药化工产业链、农药化工产业链和其他精细化工产业链。
交通运输用地。包括城镇道路用地面积27.50公顷和城镇开发边界外危险化学品停车场用地0.8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14%。
公用设施用地。包括排水用地(1302)4.15公顷、供电用地(1303)1.64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供热用地(1305)5.48公顷、消防用地(1310)1.82公顷。总面积9.63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22%。
绿地与开敞空间。为防护绿地(1402),占地面积18.2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11%。
特殊用地。为保留殡葬用地(1505),面积0.0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0.02%。
2、新家园陶瓷核心工业片区和王坪固废综合利用片区
由于新家园陶瓷核心工业片区和王坪固废综合利用片区空间距离较近,因此在空间结构、用地布局及市政设施配套等方面统筹考虑。
新家园陶瓷核心工业片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83.73公顷,王坪固废综合利用片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6.60公顷。其中工业用地规模最大,占各片区城镇建设用地的77.48%和95.54%。
居住用地。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面积为5.3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88%。规划居住用地位于新家园陶瓷核心工业片区北侧,为南辛村搬迁改造用地,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2.00公顷,位于新家园陶瓷核心工业片区内,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0.70%。包括机关团体用地(0801)面积0.95公顷,科研用地(0802)面积1.05公顷。
商业服务业用地。为商业用地(0901),面积为1.09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0.38%,位于新家园陶瓷核心工业片区北部。
工矿用地。规划工矿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新家园陶瓷核心工业片区内工业用地面积219.84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77.48%,以新型陶瓷材料产业和日用陶瓷产业为主,以“中国北方日用瓷都”目标,建设陶瓷产业集中区;王坪固废综合利用片区内工业用地面积44.52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95.54%,形成以工业固废资源利用为主,生产新型环保材料的产业集中区。
仓储用地。为保留现状农场仓储用地(110101),面积0.36公顷,占片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的0.13%。
交通运输用地。包括城镇道路用地面积23.99公顷和2处停车场用地0.26公顷,总用地面积24.2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55%。
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水用地(1301)5.44公顷、供电用地(1303)0.66公顷、供燃气用地(1304)0.34公顷、消防用地(1310)0.58公顷,均位于新家园陶瓷核心工业片区。总面积7.02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2.47%。
绿地与开敞空间。位于新家园陶瓷核心工业片区内,用地面积4.62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1.63%。包括公园绿地面积0.86公顷和防护绿地面积3.76公顷。
特殊用地。为保留现状用地,占地面积1.10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0.39%.
陆地水域。为保留大峪河河道,面积18.10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6.38%。
3、金沙滩陶瓷高岭土核心工业片区
金沙滩陶瓷高岭土核心工业片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5.70公顷。规划工业用地规模最大,占片区城镇建设用地的75.39%。
居住用地。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面积为4.1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86%。规划保留现状玉陇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的专家及职工住宅楼,并在其用地基础上进行扩建,以满足园区部分职工居住、生活的需要。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4.44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5.18%。包括机关团体用地(0801)面积1.75公顷,中小学用地(080403)面积2.69公顷。
商业服务业用地。为保留加油站用地,面积为0.79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0.92%。
工矿用地。规划工矿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用地面积64.61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75.39%,以延长陶瓷产业上游链条为主,生产高品质高岭土,建立陶瓷原料基地。
交通运输用地。为城镇道路用地面积6.60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7.70%。
公用设施用地。包括排水用地(1302)0.52公顷、供电用地(1303)0.52公顷、供燃气用地(1304)1.11公顷。总面积1.63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1.90%。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3.47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4.05%。包括公园绿地面积1.07公顷和防护绿地面积2.40公顷。
4、金沙滩商贸物流片区
金沙滩商贸物流片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5.70公顷。其中工业用地规模最大,占片区城镇建设用地的83.75%。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面积1.46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1.11%,用地为保留现状片区管理中心。
商业服务业用地。为商业用地(0901),面积为0.47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0.36%,沿省道210北侧进行布置。
工矿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用地面积110.15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83.75%。工业用地与仓储用地具有兼容性,允许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利用工业用地建设物流仓储区。
仓储用地。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110102),用地面积8.49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6.45%。鼓励大型陶瓷企业、医药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剥离原料采购、产成品运输等流通业务,促进开发区商贸物流向该片区集中。
交通运输用地。包括城镇道路用地面积8.29公顷和1处停车场用地0.90公顷,总用地面积9.19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6.98%。
公用设施用地。为排水用地(1302),面积1.34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1.02%。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0.44公顷,占片区建设用地面积的0.33%。包括公园绿地面积0.35公顷和防护绿地面积0.08公顷。
六、绿地系统
1、公园绿地
规划开发区各园区(片区)共设置三处公园绿地,按照生活公园打造园区绿地系统,总面积2.28公顷。
序号 |
所在园区(片区) |
位置 |
面积 (ha) |
公园类型 |
1 |
新家园陶瓷核心工业片区 |
新家园横二街和纵三路交叉口 |
0.86 |
生活公园 |
3 |
金沙滩陶瓷高岭土核心工业片区 |
金沙滩横四街和纵二路交叉口西南角 |
1.07 |
生活公园 |
4 |
金沙滩商贸物流片区 |
规划横二街和规划纵二路交叉口西南角 |
0.35 |
生活公园 |
总计 |
2.28 |
|
2、防护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面积24.70公顷,占开发区建设用地面积的2.92%。引入“绿道”的概念,沿园区主要道路、基础设施用地、高压线廊道等设置防护绿地,以大规模的带状绿化构筑园区的生态绿道网,充分发挥绿地的防护功能,保障各化工企业及陶瓷企业安全生产,减轻有害因素对周边环境的破坏。
七、道路系统
1、生物医药园区
规划形成“一横、两纵”的路网结构。
一横:依托现状怀德街形成园区东西向的主干路,红线宽度为25米,实现园区与中心城区联系。
两纵:分别为孙思邈路和仁厚路,红线宽25米,增加园区南北向交通联系。
主干路红线宽25米,次干路12—24米,支路12米,支路为弹性路网,结合具体工业项目进行布局。
2、新家园陶瓷核心工业片区和王坪固废综合利用片区
形成“一横、两纵”的路网结构。
一横:依托现状新家园横五街形成园区东西向的主干路,红线宽度为32米,实现园区与区域交通联系。
两纵:分别为新家园纵三路和新家园纵六路,红线宽24米,增加园区南北向交通联系。
主干路红线宽24—32米,次干路12—24米,支路12米。
3、金沙滩陶瓷高岭土核心工业片区
形成“两横一纵”的网格状主干路网结构。
园区中部依托规划金沙滩横二街、金沙滩横四街形成与区域交通联系的主要道路,东接国道208,西联规划一级路(山前路)。南北方向形成一条主干路,即金沙滩纵三路,实现园区各片区南北向交通联系。
主干路红线宽24米,支路7—12米。
4、金沙滩商贸物流片区
规划根据道路的使用功能将片区内道路等级划分为三级,即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主干路道路红线24米,次干路道路红线18米,支路为弹性路网,结合具体工业项目进行布局。
八、建设指标控制
1、建筑高度控制
1)现状保留、已公开出让土地或近五年投入使用的项目以现有高度控制。
2)开发区内用地以工业用地为主,工业厂房建筑高度均控制在24米以内,配套居住生活及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高度不超过36米。
3)开发区内工业建筑如有特殊要求,可根据工艺设置的需要确定建筑和设施的高度,不受分图则限制。
2、建设强度控制
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开发区内新增工业用地类型包括医药、陶瓷、固废产业,应满足下表用地指标要求。
行业名称 |
代码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医药制造业 |
27 |
≥0.8 |
≥40% |
≤20%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30 |
≥0.8 |
≥40% |
≤20%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42 |
≥0.8 |
≥40% |
≤20% |
已公开出让土地或近五年投入使用的项目以现有容积率控制,现状保留的地块分图则中不再体现控制指标。
规划新增居住用地采用中、低强度控制,容积率控制在1.5以下,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下。
开发区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控制在2.0以内,多层行政办公、文化设施及商业设施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40%以内。
公用设施用地开发强度整体较低,容积率控制在1.0以内,建筑密度30%。
3、绿地率
工业用地的绿地率控制在20%以内,居住用地的绿地率控制在30%以上,办公、文化及教科研等用地的绿地率不低于35%,供水、消防、供电和污水处理厂用地的绿地率控制在30%以上。
七、附则
1、本规划的管理、实施部门是怀仁市自然资源局。
2、规划区内临时使用土地的审批程序参见怀仁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规定执行。
3、规划区内土地征用手续按怀仁市自然资源局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审批规定参见怀仁市自然资源局有关条例执行。
5、本规划经朔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