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
政务信息公开

临时救助服务指南

2023-12-11 09:49


一、事项名称

临时救助

二、法定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晋政发〔2015〕3号)。

3、《山西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1872号)

三、申报条件

1、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2、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3、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四、申报材料

申请临时救助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怀仁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审批表》原件1份(包括申请书、申请表、入户调查表、会议纪要及公示记录表);  

2、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的医疗、教育等支出票据、相关意外伤害和疾病证明、上学证明等;

3、申请人身份证、农商银行卡复印件1份;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残疾证、低保证、特困证明等;

4、民政部门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1、个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2、经村(居)委会入户调查、会议研究并公示,符合条件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民政局;

4、民政局审批。

备注:救助金额500元以下的,由乡镇直接审批发放。

六、办理时限

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民政局应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之后,10个工作日内应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七、收费标准:无。

八、联系电话:0349—3053990

九、地址:怀仁市仁人北路384号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主办单位:怀仁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49-3022560 技术支持: 朔州市电子政务技术小组
晋ICP备18014241号-1 网站标识码 1406240003 晋公网安备 140624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