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
政务信息公开

怀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城镇燃气行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1-12-08 11:06

 

 

 

怀政发〔202121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朔州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深刻汲取我省忻州市代县聂营镇大红才铁矿透水事故和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提升我市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管理水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燃气行业专项检查的通知》、省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贵州省贵阳市“6.12”泄漏事故教训和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的通报》和朔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通知》要求,决定立即在全市开展城镇燃气行业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617日到2021715日,分三个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2021617-622日)。市直属相关部门、各燃气企业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按照此次专项检查的相关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

排查整改阶段(2021623-71日)。市住建局、消防大队、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对城镇燃气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使用等方面安全隐患,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下达整改通知书,立即进行治理,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各燃气企业要全面开展本企业所属供气场站、管线的安全运行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对重点场所供气对象安全用气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用户违规用气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劝阻,指导用户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暂停供气等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集中整治阶段(202172-715日)。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各相关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进行集中整治,对违反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经营或安全使用的行为,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限期未能整改到位的城镇燃气企业,一律关停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证照,对存在严重用气安全隐患,影响公共安全的用气场所,一律停止供气,情节严重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治安处罚。

二、检查内容

(一)全市燃气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检查各燃气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2021年度燃气安全大检查督查问题及处置建议表》逐项落实整改。

(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1. 排查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排查燃气场站、加气站、管网等设施,重点是中、低压燃气管网安全运行情况,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情况,市政燃气管道腐蚀情况以及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情况等,要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隐患排査治理第一责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2. 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场所用气安全情况,重点是排查密集公共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等。

3. 排查燃气企业现场作业情况。全面排查燃气作业制度规范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是有限空间作业、检查维修作业管理、日常维护保养、设备设施巡视巡检等制度执行情况和员工持证上岗情况等。

4. 落实用户端燃气使用安全情况。严格落实《山西省城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加大自闭阀、金属波纹管和熄火保护具推广运用力度,从根源上做好防范。

5 排查城镇燃气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全面排查企业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可操作性、实用情况,重点是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和抢险设备配置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

(三)汽车加气站经营企业

1. 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方面,主要包括压缩机、加气机、储气瓶(储气井)、站内管线、电气设备及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情况等;

2. 加(卸)气作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

3. 健全完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全面排查企业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可操作性、实用情况,重点是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和抢险设备配置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

(四)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1. 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方面,主要包括储罐、泵、压缩机、站内管道、气瓶及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情况等。

2. 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充装、倒装等行为,重点是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

3. 严格落实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灶具和LNG杜瓦瓶专项治理行动的有关要求,不得向餐桌使用燃气灶具的餐饮场所供应丙烷、丁烷、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不得向餐饮场所供应LNG杜瓦瓶,不得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禁止向直接使用燃气加热火锅的餐饮场所销售瓶装液化气。

4. 健全完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全面排查企业燃气安全应急预备和抢险设备配置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

5.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行为,重点查处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用于销售的液化石油气,为非自有气瓶充装液化石油气,向不合格或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充装燃气等违法行为,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秩序。

(五)各类经营性餐饮场所、各类食堂等用餐场所

1. 全市所有餐饮场所餐桌不得使用丙烷、丁烷、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加热卡式及其他燃气灶具。

2. 全市所有餐饮场所不得使用LNG杜瓦瓶。

(六)老旧城镇燃气管道检测检验与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与居民区、学校等人员密集区和铁路、公路、市政地下管网及设施安全距离不足,或穿(跨)越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限期更新、改造或者停止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合力。各相关单位和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燃气易泄露、易燃、易爆特性和遗留问题多、隐患存量大、突发性强等问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按照省、朔州市的工作安排部署,成立由住建局牵头,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等责任单位分管安全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燃气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属地监管,压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燃气监督管理职责,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到专项检查工作中,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对全市开展拉网式、无缝隙的检查,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重要场所的检查整顿,督查相关企业严格管控重大风险、整治重大隐患。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按照全覆盖要求,深入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生产责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三)强化执法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城镇燃气经营领域各监管执法主体要强化部门协作、执法联动,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消除的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逐项消除安全隐患。

(四)做好总结报送。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将检查整改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包括采取措施、存在问题、整治效果、下一步工作计划、隐患统计表、老旧燃气管网清单),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于717日前报住建局燃气股。

 

附件:1. 城镇燃气企业老旧燃气管网清单

2. 城镇燃气企业安全专项检查隐患统计表

3. 各燃气企业专项检查存在问题及处置建议台账

 

 

怀仁市人民政府

202161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城镇燃气企业老旧燃气管网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老旧燃气管网位置

铺设时间

铺设管径及长度

是否属于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公共建筑场所

1

XXXXX

XXX

DNXX/XX

/

2

 

3

4

5

6

备注:老旧燃气管网是指运行时间大于20年,发生过泄露的燃气管道。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附件2

城镇燃气企业安全专项检查隐患统计表

序号

企业名称

隐患内容

隐患类型   (一般/重大)

整改期限

整改情况

备注

1

2

 

3

4

5

6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附件3

怀仁市城镇燃气专项检查存在问题及处置建议台账

序号

企业名称

      

处置建议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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