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医疗保障局
办理医保业务
窗口地址:怀仁市政务大厅东大厅
电话:0349-3088556
地址:怀仁市怀安大街市委东配楼4楼
电话:0349-5608968
书记:范利
局长:李建业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革命。
(三)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驻怀和市属企业、机关、学校、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四)参与制订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监督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执行。
(五)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大型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组织实施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靠,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健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督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