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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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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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仁市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检查公示清单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标准 检查主体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1 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的消防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1.检查内容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2.实施细则
《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
3.程序标准
《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4、判定标准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5.裁量标准
《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
6.操作指南
《消防监督检查手册》。
怀仁市消防救援大队 依据年度计划及“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检查;投诉举报和上级交办的任务实时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