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人民政府

怀仁县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8-14 11:35

  201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了解政府信息的重要举措,把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作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着力点,奋发进取,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和成效。 

  一、概述

  (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拓宽公开渠道。我县一直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2008年4月份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以来,每年都召开多次会议,作专门研究部署。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已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专人承办的组织体系。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促进全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县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分工,初步制订了澄清制度、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同时加大了保密审查,基本上做到了从文件生成时,就界能界定该文件是否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范畴。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主动、及时公开政府重大活动、决策过程及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政府网改版升级,畅通公开渠道。在省政府信息处和市政府信息科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县于2011年国庆前历时一个多月,对政府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新添加了一批硬件设备,增加了政民互动、便民服务等栏目,网站面貌焕然一新,政府与网民的沟通渠道进一步畅通。同时加快了政府网站更新频率,点击量明显上升。在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中,排名六县区第一。

  (三)整合新闻机构,加强政民沟通。2011年5月份,原新闻中心、广电中心、报社三家整合,成立怀仁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使全县新闻宣传工作形成了平面与立体、纸质与电子、对内与对外齐头并进的强大合力。

  (四)大力宣传《条例》,加大培训力度。2011年,我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扩大全社会对《条例》的知晓度和认知度。同时通过举办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规范性培训,提高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全县通过政府网站、报刊、电视台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发布各类信息2133条。其中工作动态类占63.65%,工程领域信息类占13.33%,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和决策等占30.5%。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68条,新闻中心公开政府信息1294条,怀仁县工程治理领域信息公开网站公布信息27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有关公开政府信息的任何正式申请。对所有保密政务信息都按照《保密法》和《档案法》归档保存,没有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此提出异议。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有个别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咨询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有关事宜,但均未形成正式申请。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对所有政务信息都按照《条例》进行公开,全年没有对任何公开政务信息的单位和前来咨询的人员收取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提高。部分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都是兼职,工作缺乏刚性规范,随意性较大,导致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二是基层单位信息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利用电视台、怀仁报、政府门户网站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关注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规开展,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大教育、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交通、公路等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咨询服务,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所需信息。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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