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头乡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发〔2022〕33号
各村、相关企业、学校:
2022年国庆将至,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即将胜利召开。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中秋国庆假期和尾矿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朔州市安委会第四村全体(扩大)会议和9月14日怀仁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乡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河头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立即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请遵照执行。
河头乡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7日
河头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中秋国庆假期和尾矿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朔州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9月14日怀仁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确保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河头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朔州市委、市政府,怀仁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强化举措,主动担当作为,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把保障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稳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组
乡政府成立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长由王军全书记,公冶君乡长担任。
常务副组长由分管领导、副乡长魏建超担任,副组长由各位副乡长担任。
成员由乡政府和各关村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府,负责起草开展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收集汇总上报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导巡查,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任由政府秘书李宁担任。
(二)成立乡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专项领导组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文化旅游、电力、矿产资源、灾害防治、学校等行业领域分别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各行业领域分管副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站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牵头部门根据有关部门职责提出并报专项领导组组长审定。专项领导小组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其他行业领域根据实际参照执行。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专项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管站所,办公室主任由主管站所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各乡村、各有关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各村、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组,统筹推进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三、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结束。
检查范围:全乡各行业领域,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电力、灾害防治、学校等行业领域。
四、检查内容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全面排查。
(一)建筑施工。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反工程规划许可、未办理手续擅自施工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以及违法转包、高空作业人员作业不戴安全带和高处抛物,建筑施工危大工程方案编审、交底、实施、验收等重点环节管控措施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紧盯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结合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逐一排查。
(二)消防。重点对商业综合体、饭店、商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加强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许可、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落实等进行排查治理。
(三)电力。重点对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开展检查。
(四)灾害防治。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火源带入山内林内,坚持以推进林长制为抓手,大力推行分级包干网格化管理和定点巡查管护责任机制,切实盯住“五头”、看好“五口”、严查“五边”;加强灾害天气监测预报和会商研判,严格落实基层群防群治责任,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和预警信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和地质灾害重点区域的监测预警,落实防范应对措施等。
(五)学校。对学校、幼儿园开展全方位安全检查,确保校园安全。
五、方法和步骤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2022年9月20日前)
各村、相关企业、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并于9月20日前报乡政府办。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制定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全面检查、集中治理(2022年9月21-10月底)
各村、相关单位要组织对辖区内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逐一进行检查;乡相关站所对负责监管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并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不间断督查。
(三)综合督导、强化落实(2022年9月21-10月底)
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组织督导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提级核查和“开小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
乡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行业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起主责,分管领导要负起直接责任和具体责任,行业部门要负起监管责任,企业要负起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针对行业领域特点,细化检查内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对照检查内容,自查和检查相结合,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整改力度
对大检查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排查数据库,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易或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上报乡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停工停产进行整改,隐患整改要坚持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三)强化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查督导
各村、相关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督查方案,一把手在大检查中要亲自带队,采取 “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督查和突查,促进大检查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规定按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魏建超 0349-3380058
电子邮箱:22962875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