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人民政府

怀仁县台办2016年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1-05 16:30

  一、怀仁县台办现有工作人员1人,临时工作人员1人,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根据省、市台办、县委、 县政府对台工作部署,制定我县有关涉台事务的规定、工作计划、规划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的对台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的情况;协调处理我县涉台重大事件。

  3、研究两岸关系发展和台湾岛内关系的变化对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4、对全县与台湾的经济、文化、学术、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各个领域的考察交流活动实施组织和管理;负责有关团组及人员赴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赴台人员的行前教育与归后总结工作,参与或直接接待台湾重要人士和重要团组。

  5、负责我县对台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对台宣传。

  6、负责全县对内涉台教育工作,制订规划和计划,适时编写和提供教育材料,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对台方针政策和台湾形势教育。

  7、在上级台办的指导下,联络台湾上层人士,指导、管理并协调全县的对台上层联络工作。

  8、组织和指导全县专、兼职对台干部的培训。

  9、完成上级台办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三公经费说明

  2015年预算汽车运行维护费3万,接待费0.1万;2016年预算汽车运行维护费3万,接待费0.1万与2015年持平,无出国预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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