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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仁市全面推进农商银行集中清收处置风险资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怀政办发〔2020〕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怀仁市全面推进农商银行集中清收处置风险资产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怀仁市全面推进农商银行
集中清收处置风险资产实施方案
怀仁农商银行作为主要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多年来,坚持服务“三农”、支持民营企业、服务实体经济、助力脱贫攻坚战的宗旨使命,为怀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因其贷款投放总量较大,且多数投向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三农”、小微和民营经济领域,造成历史包袱沉重,不良贷款余额大、占比高,形成了一定的风险。为帮助农商银行尽快化解风险,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金融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动怀仁农商银行稳健发展,围绕省委“打造一流农商银行城商行”金融改革目标,进一步提升怀仁农商银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全省金融改革工作会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收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工作,对国家公职人员等特殊群体拖欠贷款进行彻底清收;对农商银行涉诉类贷款给予重点帮助;对恶意逃废债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对涉金融类刑事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大力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合力打造社会信用生态,为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层层负责。各乡(镇)要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担当,通力协作,不回避、不推脱,全力支持农商银行风险化解工作,并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
(二)由大到小,突出重点。重点帮助农商银行化解各类风险资产的前20大户贷款。加大对公职人员、农村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本人及其家属在农商银行的不良贷款和为他人担保的不良贷款,以及涉诉类、乡村集体类、涉政类、恶意逃废债类、僵尸企业类等风险资产的清收处置力度。
(三)惩防并举,形成震慑。对在清收处置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人员,坚决执行“两个移送”,即:涉及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坚决移送纪委监委严肃处理;涉及到其他人员的违法犯罪问题,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农商银行集中清收处置风险资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确保清理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怀仁市全面推进农商银行集中清收处置风险资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清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鑫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谭金花 副市长
成 员:刘 东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管利峰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广奇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月庆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喜斌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边永清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乔红平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张多朋 市委网信办主任
贺 英 云中镇镇长
王津梁 何家堡乡乡长
王军全 吴家窑镇镇长
王鹏邦 新家园乡乡长
苑冬花 金沙滩镇镇长
孙 蔼 亲和乡乡长
王国军 海北头乡乡长
公冶君 河头乡乡长
王 艳 马辛庄乡乡长
彭耀武 毛皂镇镇长
杨雨峰 市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韩仁磊 市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闫玉春 人民银行怀仁支行行长
常庆福 朔州银保监分局怀仁监管组组长
梁 永 怀仁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服务中心
办公室主任:杨雨峰 市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梁 永 怀仁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成 员:王建强 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魏喜斌 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李长春 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
韩仁磊 市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曹艳芳 人民银行怀仁支行纪检组长
王 力 朔州银保监分局怀仁监管组副组长
张志勇 怀仁农商银行副行长
办公室下设两个专班。
1.组织协调专班。负责组织协调、进度通报、提请召开联席会议。
组 长:韩仁磊 市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赵小莉 市金融服务中心科员
杨建中 怀仁农商银行风险总监
2.资料收集专班。负责收集怀仁农商银行报送的清收处置情况和工作简报、汇总分析、提出工作建议。
组 长:张志勇 怀仁农商银行副行长
成 员:王思琴 市金融服务中心科员
石莉翠 怀仁农商银行风险管理部经理
(二)领导小组督查组设在市政府督查室
组 长:李文广 市政府督查专员
副组长:王志禹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成 员:徐 军 市政府办公室科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次活动的政治领导、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听取进度汇报,解决疑难问题,召开联席会议;督导清收不良贷款工作进展;指导、协调相关单位有力开展好清收不良贷款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发挥好综合牵头协调职能,协调有关单位,形成政策合力,加大督导督查,推动农商银行集中清收处置风险资产活动有序展开并取得实
效。组织政府各部门研究解决清收处置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建立“一周一汇报、一月一通报”机制,汇总农商银行上报清收处置情况,每月向领导小组报告清收处置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督促各乡(镇)政府、有关单位,切实全面推动农商银行有序开展清收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督查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分赴各乡(镇)、有关单位,督查本次活动的会议动员情况、推进落实情况以及清收处置进度和工作效果等情况,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提出组织处理意见和建议。
其他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市纪委监委:负责对有还贷能力但不还、有欠贷事实拒不认账等恶意拖欠农商银行贷款,以及为逾期贷款存在介绍和担保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有还贷能力但不还、有欠贷事实拒不认账等恶意拖欠农商银行贷款,以及为逾期贷款存在介绍和担保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相关政策法规,予以“三停”(停职、停薪、停岗)、“五不”(不提拔、不晋级、
不加薪、不评先、不调动)及其他组织处理。
市委宣传部:负责大力宣传清收处置农商银行风险资产工作对于怀仁社会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声势浩大的工作氛围,动员欠款人主动归还欠款;协调新闻媒体对拖欠贷款、逃废农商银行债务的欠贷人进行公开曝光、公开催收,充分借助社会舆论力量督促借款人归还贷款。
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政法各部门立足本职,共同推动农商银行集中清收处置风险资产工作。
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协调系统内各级机构建立绿色通道,对农商银行不良贷款清收盘活案件,实行快审、快结、快执,特别是落实胜诉类贷款的执行。加强与公安经侦的配合,加大惩处力度,灵活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依法强制执行。
市委网信办:负责做好舆情监控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加大对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怀仁信用环境和信用生态;尽快与农商银行对接欠款名单,对恶意逃废债务行为迅速开展调查、取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农商银行资金受损;指导农商银行对典型案例进行依法打击,强化震慑、警示作用。
人民银行怀仁支行:负责用好政策工具,加大支持力度;对拒不还贷者的不良信息列入征信系统。
朔州银保监分局驻怀仁监管组:负责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用足、用活监管政策,用高效、优质的监管服务提供政策支持。
怀仁农商银行:负责牵头抓总、督导和考评,及时摸清不良贷款底数,全力开展贷款催收和清理工作,尤其大力清理农商银行内部员工自贷、担保的不良贷款。向公安、法院、纪委监委等分别移送一批,主动提供不良贷款逾期失信人员动态资料。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对接协调、推动具体工作落实。提请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反馈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扎实推动风险资产清收处置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推动辖区内清收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将相关工作传达到基层一线,加强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清收不良的政策措施家喻户晓。协调推动历史遗留的村集体贷款工作,当时该部分贷款多数用于村办企业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村委要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逐户逐笔进行落实,根据实际情况,拿出具体解决办法,积极偿还拖欠农商银行的贷款。
四、清收范围
怀仁农商银行所有不良贷款,做到应收尽收。对以下几类贷款重点清收,集中处置:
(一)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以下简称“公职人员”)(包括退休公职人员);农村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家属(以下简称“两代表一委员”)自贷及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
(二)全市范围内民营及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个体工商户及个人通过抽逃、隐匿、转移财产恶意逃废债务的相关不良贷款。
(三)历史遗留的村集体自贷及担保的不良贷款,以及自然人承贷村集体使用的不良贷款。
(四)涉诉类不良贷款。
(五)僵尸企业类不良贷款。
五、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共分为准备阶段、集中清收阶段、清收成果巩固阶段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20年8月26日-8月31日)
1.各乡(镇)和各单位要组织召开清收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辖区内清收处置工作。各乡(镇)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基层一线的清收处置工作。
2.农商银行要对辖区内风险资产全面摸底梳理、掌握其贷款数额、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汇总后及时报回集中清收处置工作组,集中清收处置工作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欠贷户所在单位(部门)、乡镇和欠贷个人,落实催告责任。
3.各乡(镇)要强化舆论宣传,要将统一印制的清收公告,在人员密集场所、涉贷人员所在单位、欠贷单位、欠贷个人所居住的社区、村庄进行张贴。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进行有效宣传,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清收阶段(9月1日一11月30日)
1.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配合农商银行全面开展清收处置工作,协助农商银行对贷户下达催收通知书,制定还款计划。
2.对不积极履行还贷义务的公职人员,农商银行要通过组织渠道向其单位通报,对应单位要协助农商银行开展清收工作。
3.对已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老赖”,通过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曝光,每月定期公布清收进度和拖欠名单。
4.对经宣传发动、深入访谈、集中催收后依然拖欠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农村党员干部,由纪委监委运用批评教育、函询、约谈、下达监察建议、诫勉谈话、公开通报、组织处理等措施,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5.对拒不还贷的“钉子户”“赖债户”进行攻坚,法院优先进行立案;对进入程序的案件快审、快结、快执,及时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坚决打击逃废债务的行为。
6.对恶意逃废债务、涉嫌贷款诈骗和其他违法行为的,由公检法部门立案查处。
第三阶段:清收成果巩固阶段(12月1日一12月31日)
组织召开总结会议,一是对清收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评价。依照清收不良贷款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评比,工作落后的乡镇和单位,要查找工作不足,分析问题原因,采取补救措施,及时督促改进,确保全面完成任务。二是对清收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回头看”,重点检查清收任务完成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措施落实、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切实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将此项工作常态化,巩固活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本项工作,要列入重要日程,专题研究部署。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准施策,靶向定位,合力支持推进,确保农商银行在支持复工复产、助力“六稳”、“六保”、向企业减费让利、全市脱
贫攻坚等方面提供持久动力。
(二)完善机制,提高效能。一是实行“一周一汇报、一月一通报”制度。农商银行每周将有关清收处置情况以工作简报形式向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向清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清收处置进度;二是建立联席会
议机制。根据清收处置进展,定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联席会议,对集中
清收处置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交流和进度通报,会议情况同步报告市政府。三是建立奖罚机制。对进展迅速、效果明显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大力表彰,引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组织
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严肃处理。
(三)强化督查,协同发力。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各尽其责,协同发力,通过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帮助农商银行做好清收处置工作。市政府成立督查小组,专项督导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农商银行清收处置工作取得决定性和压倒性成果,全面打赢“清不良”反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