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人民政府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怀仁市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0 15:23

 

 

 

 

 

怀政办发〔202073

 

 

 

各乡(镇)人民政府,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怀仁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怀仁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强化风险管理、压实企业责任、推动社会共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一)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贯彻落实《怀仁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压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发挥食安委及食安办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实现部门之间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与共享。(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食品企业建立自查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提升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控能力。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工作,实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全覆盖。督促高风险大型食品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督促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大型肉制品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食品安全考核力度。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压实监管责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会商机制,加强形势分析。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积极探索试行第三方评价、群众满意度测评等,不断提升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于20201115日前向市食安委报告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下年度工作安排。(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创建。巩固我市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加大创建投入,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打造成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体系建设、社会共治的样本区。(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抓好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鼓励商超通过扩大基地采购、农超对接、供应商供货、订单农业,设立优质产品专柜,实行优质优价,让消费者有更多选择,全力打造群众放心、消费者满意的肉菜超市。今年,创建12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抓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开展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规范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生产经营工具、设备等管理。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卫生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倡导科学健康饮食和家庭饮食安全操作规范。(市卫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扎实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在去年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的基础上,今年再将全市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力争提高10个百分点。(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八)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重点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非法添加、诈骗和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开展针对老年人识骗、防骗的宣传活动。加大保健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规范保健食品标识警示用语,加强标签、说明书管理。(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深入研究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管的措施和办法,监督网络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网络订餐规范管理,做到线上线下餐食同质同标,积极探索以网管网监管模式,对涉及犯罪的网络食品经营行为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指导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建立追溯体系,实行学校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大幅度提高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学校食堂实行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机制。保持不发生和降低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率。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和食品销售门店实行监督检查全覆盖。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鼓励和支持学校食堂建立食品安全快检机构。(市教育局、市卫体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推动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大力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以农村地区以及边远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农村假冒劣质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以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对违规使用禁用药物、瘦肉精和注水肉、农药隐形添加、水产养殖非法添加兽药等易发多发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产品,按照国家5年内分期分批淘汰现存的10种高毒农药的目标要求,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推动农用地分类管理,采取多种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推动完成受污染耕地治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40%以上,进一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技推广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负责)

(十三)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犯罪。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的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进一步完善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情报会商等工作,畅通涉案物证检验认定渠道,做好涉案物证保管处置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加强大案要案联合挂牌督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做好涉嫌犯罪刑事追究和移送工作。完善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十四)加大重点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力度。加强A级旅游景区、养老机构、福利院、建筑工地、铁路、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食品安全管理。开展食品标识评估,推动高铁车站餐饮明厨亮灶,高铁食品经营信息化管理率达到90%。加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食用林产品种植等生产环节和市场交易的质量安全监管。(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怀仁火车站、怀仁火车东站、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活动,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严防野生动物作为食材流入餐桌。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任务。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积极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提升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与风险研判,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做好风险研判工作。组织开展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加强市级成品储备粮油质量监测。(市卫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大重点区域、企业、品种、项目抽检检测力度,提高抽检效能,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全市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市场监管部门完成3批次/千人,农业、卫体、发改(粮食)、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要按照上级规定完成1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7%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强化不合格食品跟踪抽检核查处置,国家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做好抽检结果信息发布,加强抽检分析和结果应用。(市市场监管局、市卫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技推广中心和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食品、农产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积极争取食品检验检测科研项目,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检验检测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修订完善《怀仁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升组织协调、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后勤保障等能力。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和舆情监测网络体系、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制度,配齐配足应急装备,提高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以舆情监测与引导、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为重点,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和相关培训。(市应急管理局、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全力抓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强化食用农产品监管。落实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严格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从严从重从快处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支持和推动粮油肉奶蛋等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生产经营和充足供应,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指导帮助食品行业积极稳妥推进复工复产复市,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与供应平稳有序。(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体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切实强化源头综合治理

(二十)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治蔬菜、瓜果、肉、蛋类等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和非法添加问题。推进农产品绿色生产,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和专业化统防统治达40%以上。加强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技推广中心、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市场准入管理衔接。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法定义务责任。(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技推广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农产品和食品冷链物流、仓储体系建设。(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供销社、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企业积极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一)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执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有关规定,强化各级粮食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承储企业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加强粮食质量监督检查,督促粮食企业严守收储和出库关。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项目,大力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技推广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能力建设和科技创新

(二十二)构建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进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网格化管理,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检查人员专业技能。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推进食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加强基层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十三五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项目建设。科学划定食品安全网格,合理配备监管协管力量,做到定格、定岗、定员、定责,全部完成食品安全网格划定。(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强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加快食品安全云服务平台建设,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提供信息支撑。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重点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建立重点食品追溯协作平台,发挥智慧监管作用,提高食品安全管控能力。(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专家队伍作用,为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措施提供咨询意见,为应急处置、事故调查等提供技术支撑。(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推动信用平台建设,与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的联合惩戒。及时公开失信企业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监督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增强企业食品质量诚信意识。(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着力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二十五)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理性消费,推动社会共治。统筹做好全市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展示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加大食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舆情监测和协调处置,加强信息公开和食品安全新闻宣传报道,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做好重大突发舆情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违法违规发布和销售假劣食品、农业投入品的网站,依法进行处置。及时公开食品安全相关行政审批、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信息,服务社会,接受监督,充分发挥举报奖励制度和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引导公众广泛参与监督。(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二十七)创新市场监管方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完善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探索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和飞行检查有机结合的监管模式,对新业态、新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八)简化市场准入程序。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优化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动实现一网通办”“掌上办,全面推进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管理,开展低风险食品告知承诺。深入推进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完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10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朔州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

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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