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怀政办发〔2022〕10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全市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深刻汲取晋中寿阳“12·6”较大火灾事故和吕梁孝义“12·15”盗采煤炭资源引发透水事件教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理念,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切实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两节”“两会”和冬奥会、冬残奥会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怀仁市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杨良贵(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石 军(市政府办副主任)
赵建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由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特种设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办副主任石军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赵建民担任,负责统筹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三、重点范围
以大型综合体、展览中心、车站、医院、学校、旅游景区、滑雪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员聚集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为重点,严格落实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四、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 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行为;
2. 严厉打击停产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行为;
3. 严厉打击资质挂靠的行为;
4. 严厉打击瞒报、谎报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行为;
5. 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抗拒执法的行为;
6. 严肃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等行为;
7. 严肃整治特种设备安全虚假培训、制售和使用假证、无证上岗的行为;
8. 严肃整治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行为;
9. 严肃整治重大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规定期限整改的行为;
10. 严肃查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专项内容
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要结合“三管三必须”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本行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落实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等“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情况;重点排查整治人员培训、设备维护保养、安全保护装置有效性、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等情况。
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幼儿园用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市城管局负责做好城镇燃气、液化石油气和集中供暖管道等行业领域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市住建局负责抓好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市交通局负责做好客运车站等道路运输行业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餐饮等行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市卫体局负责做好医院等场所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市文旅局负责做好星级酒店、旅游景区、体育场馆、滑雪场等场所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市能源局负责做好长输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据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五、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攻坚行动与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2022年1月15日前)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并确定1名股级干部作为专项行动联络人,于1月15日前报领导组办公室(附件1)。各单位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非法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要上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2022年1月-3月底)
各有关部门要对全市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全部建立整改清单,责令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挂牌督办清单,实行挂牌督办,坚决防止发生事故。
(三)综合督导、强化落实(2022年1月-3月底)
领导组办公室适时组织督导组,并邀请新闻媒体对各有关部门“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督导检查、提级核查和“开小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规定,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联合检查,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依法落实“双报告”制度,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使用水平。
(二)从严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四个一批”,即整改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打击一批非法违法生产使用案件、关闭取缔一批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严格落实“七项措施”,对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予以顶格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对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追责问责;对为非法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非法违法生产使用行为存在现实危险或导致发生重大涉险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责。
(三)强化信息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要公布举报电话、邮政信箱,抽调专人接收处置群众来电来信。对群众举报线索及排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及时公开问题隐患、查处整改进展和办理结果及时公开。其中,办理结果包括“违法性质、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吊销证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提级核查、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党纪政务处分、刑事责任追究”等10项内容。
(四)搞好宣传动员。各有关部门要利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主动举报非法违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行为,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五)及时汇总上报。各有关部门要于每周一(按附件2、3要求)将上周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组办公室。市场监管局在每次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时(按附件4格式)至少报送1个负面典型案例。2022年4月5日前,要将工作总结报领导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马冈元
举报电话:12315
邮 箱: hrscjg@126.com
附件: 1.“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联络人
2.“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统计表
3.非法违法生产使用行为、重大事故隐患统计表
4.“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模板
附件 1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联络人
单 位 |
姓 名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传 真 |
手机号 |
电子邮箱 |
单位地址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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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单 位 |
检查组 |
检查 作业 |
集中行动开展情况 |
执法情况 |
处理人员情况(党纪政务处分/追究刑事责任) |
问责曝光情况 | ||||||||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案例 |
重大事故隐患 |
责令限期整改企业 |
行政 罚款 |
停产整顿 |
暂扣吊销证照 |
关闭取缔 |
曝光单位 |
典型案例(详情另报) | ||||||
排查 |
查处 |
排查 |
整改 | |||||||||||
(个) |
(家) |
(个) |
(个) |
(项) |
(项) |
(家) |
(万元) |
(家) |
(个) |
(家) |
(人) |
(家) |
(个) | |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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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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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特种设备非法违法生产使用行为、重大事故隐患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序号 |
生产使用单位名称/ 非法业主名称 |
是否 提级核查 |
所在地县、乡镇(街道) |
企业类别 |
重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瞒报事故明细 |
违法性质 |
处理措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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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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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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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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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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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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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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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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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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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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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模板
典型案例的编写应包括标题、关键词、要旨、基本案情、处理结果、案例剖析、整改建议等要件,可参照如下模板:
【标题】格式为“检查主体+违法主体+案”,例如“**县市场监管局对***企业***案”。
【关键词】以3到5个重要关键词对案例内容进行归纳。
【要旨】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应当符合****情形。
【基本案情】详细介绍案件事实等基本情况;以及构成重大问题或重大隐患的判定依据等。
【处理结果】包括采取的责令停产整顿、责令限期整改、暂扣吊销证照、关闭取缔、行政处罚、警示约谈、联合惩戒、公开曝光、问责处理、领导干部挂牌督办等相关内容。
【案例剖析】1.从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方面;2.从体制机制法制建立完善方面;3.从存在的主、客观因素方面等。
【举一反三工作建议】
1.******;
2.******。
相关链接:【图解】关于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