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人民政府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6 19:57

 

 

怀政办发〔202220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怀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怀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怀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近期重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朔政办发〔202163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近期怀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推进和落实以下工作任务。

一、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加快推进三医"联动改革

(一)大力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全市各相关单位积极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全方位推进县乡一体化改革,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以降药价为突破口,同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薪酬、医保支付等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市医改办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和医用耗材分类集中采购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145),全面执行好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落地实施,积极参与省际联盟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不断扩大集中采购品种的覆盖面。做好国家及我省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及使用管理工作,按规定向医疗机构拨付结余留用资金。指导医疗机构利用好结余留用资金增加的可支配收入,积极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实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推进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进一步加快实施我省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助推试点医疗器械从生产到临床使用全链条的衔接应用。〔市医保局、市卫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认真落实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不断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机制,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促进五个一兴医工程项目等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应用。依法依规改革优化政府制定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规则和相关成本监审听证目录,允许定价部门采取简明易行的方式开展成本调查和听取意见。〔市医保局、市发改局、市卫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落实内部分配自主权,统筹考虑薪酬总量及相关因素,继续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鼓励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深化卫生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建立体现行业特色、专业特点的卫生系列职称分类评价标准体系。〔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力争2022年底前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完善基层机构医保政策,引导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就诊。〔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我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深入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绩效考核向二级公立医院延伸,考核结果及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与公立医院薪增薪酬总量挂钩。做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深入推进市医疗集团人民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建设。〔市卫体局、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基础项目支撑,完善分级诊疗体系

(七)做大做强市级医疗资源和力量。按照我市医疗资源配置现状,找准大医院发展定位,明晰自身发展优势。创新机制体制,前瞻性开展高端管理、医技人才的招聘和培养,壮大人才队伍继续推动五个一兴医工程提质增效。积极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市卫体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开展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提质增效年活动,建立政府办医、行业监管和医疗集团运行管理三清单制度,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医联体建设,制定医联体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等规范和流程,加强医保支付衔接。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市卫体局、市医保局、市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县、乡、村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及各级医疗机构诊疗病种和临床路径。我市作为全省一体化改革示范县,要积极探索医保基金下沉与分级诊疗、服务提质、药品保供协调联动机制。继续实施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工程。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努力在全市启动家庭医生电子化签约服务,推动采取灵活多样的签约服务周期。支持在岗村医参加大专医学学历教育。〔市卫体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完善全民医保制度。按照国家部暑,加快推进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按照省级部署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统一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保障水平,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做好跨统筹地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积极推进掌上办”“网上办等便民服务。〔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卫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全力实施中医药强市战略。围绕实施中医药强市战略,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支持市中医院及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治未病科室,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评估、养生保健、 体质辨识等多样化服务。〔市卫体局、市发改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十二)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毫不放松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推动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机制,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提升接种能力。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流通及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督促疫苗配送企业、疾控机构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及时防范和消除风险隐患。〔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提升早期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研判、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能力。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创新科研和社会化服务机制。加强公共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和实验室建设,深入推进科教兴医战略,实施四个一批科技兴医创新计划,持续推进市疾控中心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与诊治以及重点实验室建设,进一步开展公共卫生相关科技研究。贯彻落实我省关于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完成我市卫生应急专项和部门预案修订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和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完善人才评价,主要评价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对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单独制定评价标准。〔市卫体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持续推进健康中国·朔州行动。进一步发挥健康科普专家库专家作用,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媒体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建设评估工作,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六进活动,组织实施健康知识进万家试点工作。强化市场监管,坚决依法打击非法兜售保健品、坑蒙拐骗等行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至79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继续推动慢性病医防融合试点工作。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扩大高发癌症筛查覆盖范围,提高癌症防治能力。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超重肥胖防控。加强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持续推动老年医学科建设,加强老年医学人才培训,开展基层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试点工作和第三批失能老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试点工作。支持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融合发展,开展区域规划时要为养老服务机构举办或内设医疗机构留出空间。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站或其他医疗设施与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临近设置。推进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鼓励乡镇卫生院开展养老服务,推动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与村卫生室一体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设置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推进村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市卫体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督导评价等职能,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推动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在慢性病综合防治方面的业务融合。强化县级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完善妇幼保健机构内部管理,推动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职业病预防控制、诊断治疗、康复能力。加强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大力培养医防融合人才,鼓励支持公共卫生专业知识纳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市卫体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统筹推进相关重点改革,形成工作合力

(十六)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推动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努力实现互联网诊疗服务。推进疫苗、麻精药品、血液制品和国家集采中选品种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力争实现药品从生产、流通到使用的全过程追溯管理。为老年人提供多渠道挂号等就诊服务,保留挂号、缴费、检验报告打印等人工服务窗口,配备导医、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指导服务。二级以上医院应开设老年人挂号、就医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市卫体局、市工信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改善群众服务体验。以推进五个一服务行动为抓手,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向纵深发展。推广多学科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模式,优化预约诊疗。推动医疗机构优化线上线下支付流程,改善结算模式。推进先诊疗后结算或一站式缴费改革。加强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新生儿和儿童、创伤等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建设,开展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评估工作。〔市卫体局、市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医学人才培养和使用。加强全科医生等紧缺人才培养。稳步提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建设,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好我省已出台的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倾斜政策。逐步提升公立医院招聘方式方法的科学合理性,搭建起卫生事业单位常态岗位招聘与急需紧缺岗位招聘的政策平台。继续开展农村免费医学订单定向生招生和全科医生转岗工作。持续推进继续医学教育的多样性、可及性。〔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增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完善短缺药品保供稳价机制,加强儿童用药供应保障。加强短缺药品、儿童用药和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和用药规范管理,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市医保局、市卫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严格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全面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开展卫生健康“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完成重点领域监督执法任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任务完结率达到100%,努力创建一个规范化卫生监督机构。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积极查办原料药领域垄断行为。〔市卫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敢于触碰利益,持续深化改革,加强统筹谋划和跟踪监测,建立任务台账并按季度通报。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

 

 

 

 

 

抄送:朔州市政府办公,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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