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的通知
怀政办发〔2022〕56号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的通知》(晋化认办字〔2022〕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山西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园区属于第二批化工园区认定单位,必须按时完成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朔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优化我市化工园区布局,提升化工产业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顺利完成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园区化工园区认定工作,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一)成立化工园区认定领导小组
组 长:高 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石 晶 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 辉 政府副市长
何 岗 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胡冠杰 市工信局局长
余治山 市财政局局长
张致荣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 宏 朔州市生态环境怀仁分局局长
王 志 市住建局局长
岳中山 市交通局局长
司永红 市林业局局长
杨茂旭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黄沁天 市供水保障中心主任
张 晶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王兴海 市人民医院院长
王剑峰 市气象局局长
(二)成立化工园区认定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怀仁市工信局。
工作专班由以下单位组成:政府办公室、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住建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人民医院、供水保障中心、中燃天然气公司、新奥天然气公司、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经济运行和安全监管部、建设管理部、财政管理运营部、金沙滩生物医药园区。
三、责任分工
详见附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及《关于修订山西省化工园区认定评分标准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此次园区认定工作由怀仁市工信局牵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及时安排部署,按照附件内容认真分析研究各自工作任务,抽调专业技术人员,专人负责,按时间节点报送进度,印证材料送工作专班办公室,确保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任务。
附件:1.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