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人民政府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7 10:30

怀政办发〔202256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的通知》(晋化认办字〔2022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山西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园区属于第二批化工园区认定单位,必须按时完成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朔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优化我市化工园区布局,提升化工产业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顺利完成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园区化工园区认定工作,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一)成立化工园区认定领导小组

 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政府副市长

    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员:胡冠杰   市工信局局长

余治山   市财政局局长

张致荣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朔州市生态环境怀仁分局局长

    市住建局局长

岳中山   市交通局局长

司永红   市林业局局长

杨茂旭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黄沁天   市供水保障中心主任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王兴海   市人民医院院长

王剑峰   市气象局局长

(二)成立化工园区认定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怀仁市工信局。

工作专班由以下单位组成:政府办公室、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住建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人民医院、供水保障中心、中燃天然气公司、新奥天然气公司、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经济运行和安全监管部、建设管理部、财政管理运营部、金沙滩生物医药园区。

三、责任分工

详见附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及《关于修订山西省化工园区认定评分标准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此次园区认定工作由怀仁市工信局牵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及时安排部署,按照附件内容认真分析研究各自工作任务,抽调专业技术人员,专人负责,按时间节点报送进度,印证材料送工作专班办公室,确保20221231日前完成全部任务。

 

附件:1.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

          2. 关于修订山西省化工园区认定评分标准的通知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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