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的通知
怀政办发〔202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保障能力、服务能力和科技支撑能力,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制和机制,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和作业效益,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朔州市2023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的精神,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2号)和《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朔政办发〔2022〕29号)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以下简称“人影”)现代化建设,推进科技创新,着力提高人影的科技水平、作业能力和服务效益,充分发挥人影在服务农业生产、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以及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人影作业前期准备工作。要认真做好人影作业公告,作业人员岗前培训、购买人影作业公众责任保险,作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影安全责任书签订,作业装备年检、维护、保养,作业经费落实,作业弹药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开展人影工作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二)主动开展增雨(雪)作业。根据气候变化特点,积极主动开展增雨(雪)作业、围绕农业生产、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应对和重大活动保障,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缓解水资源短缺状况。
(三)完善人影应急服务预案。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灭火、重大活动保障等应急服务预案,确保人影作业有效开展,不断提高人影工作公共服务能力和作业效益。
(四)保障火箭人工增雨作业装备。
(五)评估全县人影作业效果。
(六)收集、上报人影作业有关情况。
三、作业时间
全年(1-12月)按照人影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围绕农业生产、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应对和重大活动保障等。
四、作业经费
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政府批准的工作计划开展的人影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
五、作业要求
(一)强化人影安全监管。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制度严格、措施到位的人影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二)健全人影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人影作业装备安全管理,严格作业装备维护维修,装备年检合格率达100%,杜绝责任性安全事故发生。严格作业弹药运输、储存、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作业公告制度、作业安全空域申报审批制度,加强空域申请、作业公告、弹药储运、作业人员安全等重点环节的管理。
(三)加强作业、管理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参加全市组织的人影安全技能培训。
(四)严格做好弹药出入库制度,严格执行人影作业上报规定,及时上报作业信息并进行作业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