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人民政府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怀仁市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2 09:24

关联文档:【图解】关于《怀仁市 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怀政办发〔2023〕32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怀仁市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工作任务抓好贯彻执行。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怀仁市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和朔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有关部署要求,用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对全市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进行大整治,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耕地保护水平实现有效提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及朔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有关部署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全面排查整治历年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同步做好遏制新增、建章立制等工作,形成“零容忍”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高压态势,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和乡村振兴。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清底数。根据这次整治提升行动安排,从524日起,对全市问题来一次大起底、大摸排。集中人力物力,对历年来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滚动式、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全面梳理国家、省级督察指出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对于排查出的问题,不管是历史性原因,还是新情况引发的新问题,都要建立台账、立行立改,确实需要长期整改的,要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套工作专班、一名责任领导、一抓到底”的要求,使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二)彻底整治到位。对排查出的应改未改、查处不到位等问题,要明确整改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到位,该补办用地手续的要及时补办,彻底消除违法状态。

(三)坚决遏制新增。在全面摸清旧账、处理到位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管,努力做到不添新账,切实提升监管效能。要进一步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运用卫星监测、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确保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同时,要加快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在全市设立市、乡镇(街道)、村三级田长,实行网格化监管,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村一级,明确地块责任人,确保全市各个层级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

(四)推动常治长效。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梳理耕地保护提升行动长效机制建设情况,针对管理漏洞和短板弱项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真正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地落实,要坚持举一反三、由点到面,进一步健全完善耕地保护政策体系和制度机制,严起来、落下去、真管用,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屡整屡犯,更要杜绝边查边犯。按照蓝佛安书记和金湘军省长要求,一要建立自然资源督察专报制度,把耕地保护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取得的重要进展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二要统筹健全耕地保护月度调查监测、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卫片执法通报排名等制度,定期分析梳理全市用地情况,从规划实施、用途管制、执法督察等入手,聚焦全市违法违规占地重点区域、重大典型问题,按月汇总调度,定期公开通报,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直各相关部门报告。三要完善土地要素保障制度,用足用好先行用地申请、以承诺方式落实占补平衡等国家重大项目用地支持政策,依法依规保障项目用地。四要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机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必须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要求严格落实占补平衡,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五要完善耕地年度“进出平衡”制度,建立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管控机制,对耕地“进”“出”数量和质量实行台账管理并落地落图。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相关部门要统筹考虑粮食生产、重要农产品保障、农民增收的关系,既要依法依规,又要严防“一刀切”,损害农民利益。

三、时间和步骤

本次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3524日—526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耕地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杨勤荣副省长在全省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及朔州市、怀仁市领导关于开展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的讲话精神,学习省、朔州市政府关于开展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做好责任分工,周密部署安排,迅速组织开展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23527日—65日)。按照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梳理清理整治提升工作中原有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对整治不到位、漏查漏报的,坚决整改到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全部进行现场核查,建立问题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查处整改。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202365日—612日)。对自查自纠阶段未整改到位问题、上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尤其是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下发2023年6个问题图斑、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下发2022年2个问题图斑、卫片执法81个非农化问题图斑、卫片执法57个耕地非粮化问题图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14宗问题图斑、5月9日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1宗问题图斑,要严格依法依规依政策整改到位,并对未整改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第四阶段:总结上报(2023年6月13日—6月20日)。全面梳理总结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情况,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耕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政府和朔州市政府决策部署情况、排查发现问题情况、整治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等。于6月16日前,将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市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领导机构

成立全市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国文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峰、副市长刘鹏担任,成员由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公安、发改、财政、宣传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同志组成。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王国文市委副书记、市长

高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刘鹏副市长

员:张致荣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启荣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文广市政府督查专员

于仲谦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吴正荣市发改局局长

王守峰市公安局副局长

余治山市财政局局长

王志市住建局局长

王津梁何家堡乡乡长

秦曦吴家窑镇镇长

蒋杰新家园乡乡长

李林金沙滩镇镇长

王飞亲和乡乡长

龚继东海北头乡乡长

公冶君河头乡乡长

边小宁毛皂镇镇长

安志伟云东街道办主任

李一当云中街道办主任

张启俊云西街道办主任

李贵明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于贵平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专门负责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的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致荣兼任。具体负责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二)责任分工

扎实开展好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相关部门都要把耕地保护作为一项铁的纪律,确保守牢我市耕地保护红线。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切实承担起本行政辖区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上手、亲自过问、亲自督导,定期听取研究耕地保护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协同处理等机制,对各类违法占地行为该制止的及时制止,该查处的及时查处,该报告的及时报告,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同时,要加强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北京督察局的沟通,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争取支持和理解,保持畅通渠道。市发改、住建、交通、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负责把好本行业本领域项目立项关,严格道路、农业园区、“大棚房”设施农用地等审批和监管,明确各自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就任务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检查、督促、评估,确保各层级落到实处;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破坏耕地的犯罪行为,坚决打击涉嫌黑恶势力,依法追究涉嫌犯罪刑事责任;市财政局负责全力保障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排查整改、卫片执法等各项工作所需经费;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市委网信办负责密切关注舆情,加强舆情管控,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各尽其责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要不断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对专项行动中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对在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一律移送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政治站位。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整治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已成立了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此次行动的督促检查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市直各相关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要全力做好配合,紧盯工作重点,明确专人专班,确保高质量完成自然资源督察工作。要对近几年以来卫片执法图斑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违法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大棚房整治不彻底、违建别墅等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务必做到四个一律:对发现的问题一律公开通报、一律拆除、一律移送、一律倒查责任。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周密谋划,靠前指挥,及时解决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安排、亲自把关、亲自上阵,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整治整改任务。

(二)坚持分类施策,做好问题整改。对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要责任到人,每一个问题都要指定具体责任人。(1)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指产业类和公共设施类项目实质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消除违法状态;对住宅类房屋,要统筹考虑农村村民住房用地保障情况,依法稳妥处置。(2)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和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问题。要稳妥审慎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由市政府统一组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政策;对2021年之前发生的问题,要稳妥处置,逐步整改恢复为耕地;对2021年以后发生的问题,要从严查处、严肃问责,限期整改到位。(3)对基础设施项目及其他非农设施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依法处罚到位后,要加快组卷报批,尽早完善相关用地手续。(4)对卫片执法不到位问题。应立案未立案、应查处未查处、应拆除未拆除问题,要依法立案查处、拆除复垦,消除违法状态,各乡镇(街道)要主动承接承担起下放执法权的职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制止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5)对乡镇(街道)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职责方面的问题。要按照“坚决止住新增,稳妥处置存量”的原则,稳妥审慎处理,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要立即恢复,对种植多年生经济作物等“非粮化”行为,要分类分步妥善处置;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要最大限度恢复为耕地、消除违法状态;确实无法恢复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划永久基本农田。

(三)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合力推进。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对保护耕地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有关情况向相关部门进行函告、通报,对工作中遇到的需要协调配合的重大问题和任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研究。市农业农村、住建、公安、发改、财政、宣传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问题查处、案件移送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

(四)严格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市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抽调市政府办公室和市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组成督导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全市耕地保护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全程进行督导,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排查整改工作见到实效。

(五)健全完善制度,严肃追责问责。根据山西省、朔州市政府关于保护耕地整治提升行动文件精神,市政府建立月报表、季通报、年度会议制度,适时掌握整改进度,对整改力度不大、进度缓慢、达不到要求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进行点名通报;市自然资源局要建立调度制度。每个月把违法占用耕地秩序比较混乱的乡(镇)、街道向市长通报一次,每个季度向书记通报一次,坚持立行立改,主动作为,建立台账,立即整改,举一反三,由点到面,全面查找漏洞短板,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技术手段运用,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把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并严格落实双日报制度。各乡(镇)、街道每两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保护耕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对保护耕地整治提升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实行周通报制度。由领导组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排队通报,对组织不力、进度缓慢的乡镇(街道)进行重点督查。实行台账式、清单化制度。实施销号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每年年底要对整改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整改到位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在上报整改月报表时,同步上报举证资料,及时对已完成的督察整改任务举证报朔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销号,对上级重点督办的典型问题,及时专项上报市委市政府,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把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督查追责问责机制。市自然资源局要抽派专人,开展实地抽查核查,定期通报、调度、督导,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完成整治任务,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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