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329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医疗保障、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关: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07日
标      题: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仁市应对极端情况下森林草原火灾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怀政办发〔2023〕16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08日
是否有效: 有效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仁市应对极端情况下森林草原火灾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怀仁应对极端情况下森林草原火灾专项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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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怀仁应对极端情况下森林草原火灾

专项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极端情况下森林草原火灾,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轻极端情况下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影响,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提高我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本预案。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怀仁市辖区内在极端情况下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和扩大应急时的前期处置。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朔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朔州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怀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2 形势研判

2.1 地理因素

怀仁市是联结朔州、大同两市的重要节点城市,位于山西省北部、桑干河上游,地处雁门关外、大同盆地中部。全市三分山、七分川,国土总面积1234平方公里,辖8个乡(镇)和1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人口43万人,201888日成功撤县设市,由山西省直辖,朔州市代管。

怀仁市地处山西省北部,雁门关外大同盆地中部。东经112°45′30″113°26′24″,北纬39°36′40″39°57′30″。东临大同,浑源两市,北与大同市南郊接壤。南北长57.9公里,东西宽43.2公里,全市总面积1234平方公里。其中,山区196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5.6%;平川区1038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84.4%。境内最高点为两狼山,海拔高程1885米,最低点桑干河出界处(吉家庄一带),海拔970,相对高差910米。

2.2 气候因素

怀仁市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一年四季分明,年温差大。春多大风沙尘天气;夏季温度高,雨量集中;秋季降温明显,降雨减少;冬季寒冷干燥,降水甚少。年平均气温7.9℃,最冷月平均气温-9.2℃,最热月平均气温22.7℃;年平均降雨量367.0mm,其中4-9月降水量323.9mm,占全年降水量的88.3%;年平均相对湿度48%,最小相对湿度19%;年平均无霜期141天;全年日照时数2862.0小时,占可照时数64%;年平均风速2.4米秒,最多风向为北风;年平均蒸发量2028.8mm;年雷暴日数37.8天;主要气象灾害有干旱、大风、冰雹寒潮、霜冻。

风力大,降雨少,气温高、蒸发大,加大了森林草原火灾发生风险,对护林防火十分不利。

2.3 地形地貌因素

怀仁市平川占70%,山区占24%,丘陵、山坡占6%,三分山,七分川。东西长约57公里,南北长约38公里。地处大同盆地中间地带,地形呈西北、东南倾斜,东西高、中间低、似一槽形。境内西部为山区,主要山峰有清凉山、台墩山、两狼山,以两狼山为最高,海拔最高1854米,最低964.9米,平均海拔1085.7米。中部和东部为平川,属大同盆地组成部分,占全市总面积的77%

2.4 水资源因素

截至2017年底,怀仁市境内有桑干河、浑河、大峪河、小峪河、鹅毛河、口泉河等15条河流,均为季节性河流,桑干河左岸河流主流向由西向东,桑干河右岸河流主流向为由东南向西北。

2.5 植被因素

本市属温带半干旱草原植被类型。其特点是这些植被群落的相对休眠期不但出现在冬季,而且整个早春季节也几乎处于萧条阶段,只是在高温多雨的夏季才促使它们萌发,且覆盖稀疏。

天然植被主要有以下群落:

禾草型植物群落:该群落以禾本科、莎草科植物占优势,混有蒿类,大多分布在向阳斜缓坡,陡坡麓积物等一些肥力较好的小区域内,范围不大,盖度0.3-0.5生长不良。

百里香早生植物群落:在百里香占优势的群落中,混有羊胡子草、艾蒿等,多生长在梁峁坡地或山地上,分布面积较广,盖度在0.4-0.5,长势不良。

沙韩灌草丛植物群落:西部海拔较高的山地,土壤较肥沃,人为破坏较少,多形成以黄刺梅、沙棘、绣线菊、虎榛子、狗尾草、针茅等为主的植物群落,并出现中生植物,盖度在0.5-0.7,长势尚好。

主要人工植被有:

乔木:以杨树为主,分布较广,以小叶杨面积最多,但生长差;群众杨、合作杨等生长较好,多分布在河谷阶地。其次为油松、樟子松,大多栽植在海拔1100米以上的西部土石山区和平川区,目前长势良好。此外,还有新疆杨、柳树、侧柏、杏树等小片人工林及零星的刺槐、沙枣、复叶槭、丁香、桃叶卫茅等。

人工灌木:主要有柠条、紫穗槐、沙棘、柽柳等。柠条在本市梁茆、沟坡、沙地均有长生,是优良的固沙植物和放牧饲料。

林地资源现状:

全市林地面积为43252.72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35.02%。其中:有林地22270.56公顷,占林地面积的51.49%;疏林地1060.02公顷,占2.45%;灌木林地(特灌)9433.93公顷,占21.81%;未成林地5846.99公顷,占13.52%;苗圃地383.26公顷,占0.89%;宜林地4235.40公顷,占9.79%;林业辅助用地22.55公顷,占0.05%。森林覆盖率25.67%

2.6 人为因素

怀仁市近年来时有小规模的林火发生,除了自然原因外,主要是人为因素造成的。特别是对野外用火监管不力,在林区及边缘抽烟,上坟烧纸、烧荒、烧茬活动时有发生。

鉴于上述情况,我市在每年3-5月期间处于高森林火灾风险期,在此期间会出现大风、干旱、高温等恶劣天气,在每年6-8月份易出现干雷暴等天气,或者多种因子耦合作用下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风险隐患。

3 处置原则

依据《朔州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极端情况下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明确如下处置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

坚持属地为主、统一指挥的原则。

坚持重兵投入、高效应对的原则。

坚持超出常规、提级响应的原则。

4 怀仁市极端情况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

市极端情况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及其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森防办)组成。

4.1 市森防指挥部

指 挥 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和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局长,市人武部副部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武警怀仁中队中队长。

指挥部成员: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文旅局、市卫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武警怀仁中队、国网怀仁市供电公司、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以及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

市森防指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局长兼任。市森防指吸收国有林管理单位负责人参加,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市森防指机构及职责见附件2

4.2 现场指挥部

极端情况下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人民政府视情成立火灾扑救现场指挥部。市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

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和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局长,市人武部副部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武警怀仁中队中队长。

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扑救组、技术组、气象服务组、通信保障组、人员安置组、后勤保障组、社会稳定组、医学救护组、火案侦破组、宣传报道组等11个工作组。根据火场情况,指挥长可调整工作组的设立、组成单位及职责。

4.3 市森防指办公室人员组成及其职责

市森防指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设双主任,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局长兼任。

职 责: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应对极端情况下森林草原火灾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行动,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指导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工作。

5 任务分工

火灾现场指挥部通常由市政府领导及应急、林草、公安等森防指成员单位、扑救力量的负责同志组成。当火场范围较大时,应根据实际设立现场指挥部,由现场指挥部明确人员组成和工作任务。

5.1 指挥长

全面负责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制定扑救实施方案,调度指挥各方面扑火力量,处置紧急情况。对不服从指挥、行动迟缓、贻误战机、消极怠工、工作失职的相关责任人可建议当地人民政府按照组织程序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5.2 副指挥长

火灾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置若干副总指挥,必须指定精通灭火指挥、实战经验丰富的领导和行业专家、林业消防队伍指挥员担任专业副指挥长。主要职责是全面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态势,制定扑救方案,具体指导扑救行动组织实施。

5.3 调度长

由市森防办主任担任。主要负责现场指挥部的决策命令、指示要求传达和督促落实,做好工作协调,及时掌握和汇总火场综合情况。

5.4 新闻发言人

由市委宣传部负责人或主管新闻宣传的党政负责同志或部门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负责火场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有关媒体开展采访报道,适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情。新闻发布的有关信息需经现场指挥部审核确认,未经批准,一律不予发布。

5.5 现场指挥部工作组

本着精干、专业、高效原则,现场指挥部下设11工作组,负责灭火行动的筹划、组织、控制和保障工作。在确保要素齐全、运行规范的基础上,可根据火灾扑救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增减调整或合并运行。各工作组编成及任务分工、依据《朔州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怀仁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并结合任务实际具体明确。

5.5.1 综合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事发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

责:负责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和文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促各组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5.2 扑救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

成员单位:市人武部、武警怀仁中队、市消防救援大队、事发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

职 责:掌握火场动态,拟定扑火方案,调配救援力量, 组织火灾扑救,部署火场清理看守,火场检查验收移交。

5.5.3 技术组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成员单位:事发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

技术组下设专家组。

责:提供现场森林草原分布图和地形图,提出扑火技术方案,开展火情监测和态势分析,提供测绘服务。

5.5.4气象服务组

牵头单位:市气象局。

成员单位:事发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

职 责:火场气象监测,火场天气预报,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5.5.5 通信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成员单位: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

责:保障火场通信网络。

5.5.6 人员安置组

牵头单位:事发地乡镇(街道)。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

责: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安抚、抚恤伤亡人员、家属,处理其他善后等事宜。

5.5.7 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局、事发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

责:储备和调拨生活物资,保障和调配装备及油料等物资,救援车辆、装备集结区域划分及设置。

5.5.8 社会稳定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事发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

责:负责火场及周边治安维护和交通管制、疏导,做好安置点治安维护。

5.5.9 医学救护组

牵头单位:市卫体局。

成员单位:事发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

责:负责火灾伤员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调派市级医疗资源指导援助和做好救援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5.5.10 火案侦破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事发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

责:查明起火原因,侦破肇事或纵火案。

5.5.11 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事发地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

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新闻报道,负责新闻发布,引导舆论导向。

6 救援力量

扑救极端情况下森林草原火灾以林业消防队为专业力量,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市消防救援大队为主力,武警为突击力量,民兵、社会救援力量等为协同力量,企事业单位职工、当地群众为补充力量。

目前,全市共有森林专业或半专业消防队伍11支共830人,其中怀仁市森林消防专业队27人,山西省林草防火总队直属八支队金沙滩林场分队10人,何家堡乡应急队310人,洪涛山林场护林防火半专业队19人,山西省杨树林局林草防火专业队10人,金沙滩镇森林防火应急队210人,云中街道办事处应急队93人,亲和乡应急队49人,新家园乡应急队8人,吴家窑镇应急队44人,皂镇应急队45人,山西省洪涛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应急队5人,处于待命状态。全市划分巡查网格1245个,建立市、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包联点167个,层层设立林长、副林长岗位288个,专职半专职管护人员达到2150多人,负责对各重点林区管护站,进山入林卡口站点进行全天候值班巡护。重点林区累计建设管护房瞭望塔35处,配备森林消防车8辆,储备各类扑火应急机具1543套,平时灭火弹储存量达到1500多发(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7 应急响应及处置流程

森林草原火灾灾害分级按照受害面积、伤亡人数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较大火灾事故和一般火灾事故。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3

7.1 分级应对

市森防指是应对本行政区域一般、较大(森林受害面积100公顷以下,草原火灾1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

跨市界的森林草原火灾,由上级森防指分别指挥,报请上级森防指予以协调。

7.2 市级响应

市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二级响应、一级响应二个响应等级。发生火灾事故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的市级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及应急处置措施见附件4

7.2.1二级响应

符合一般及较大火灾事故响应条件时,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宣布启动二级响应并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市森防办通知副指挥长、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2)指挥长到达现场后,确定现场指挥部及其各工作组;会商、研判火场形势,研究制定极端情况下火灾扑救方案和保障方案。

3)做好交通、通信、测绘、电力等应急保障工作。

4)加强气象服务,根据火灾现场气象条件,视情况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5)加强对重要目标物和危险源的排查和安全处置工作,防范次生灾害。

6)根据火场情况及发展态势,现场指挥部协调增调救援力量。根据实际需要,请求上级指挥部调派救援力量增援,调拨扑救器材、装备。

7)协调媒体加强火灾扑救宣传报道,统一发布火灾信息; 收集分析舆情,做好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8)按照上级森防指工作组指导意见,落实相应的工作。

9)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随时做好极端情况下森林草原火灾扩大响应的应急准备。

7.2.2一级响应

符合重大及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响应条件时,指挥长向总指挥汇报,由总指挥启动相应级别响应。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

2)必要时提请上级人民政府增派专业队伍、专家等救援力量。

3)积极配合上级应急指挥机构落实相应的工作。

7.3 响应调整

本预案按照超出常规,提级响应的原则,当火灾事故发生在重要区域、重要单位、重要时间段时,提高响应级别。

应急响应启动后,视火灾扑救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

7.4 响应结束

经现场指挥部确认火灾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受伤、被困人员搜救工作结束,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无继续处置必要时,“谁启动,谁终止”原则,应急响应结束。

7.5 现场指挥内容和程序

(一)市林业局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的早期处置。极端情况下森林草原火情发生后,基层人民政府、市林业局、村级组织及相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资源损失。同时,及时上报火情动态及处置情况,不得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

(二)态势研判。充分利用卫星监测、无人机观察、瞭望观察、地面勘察等手段,全面了解火场情况,适时组织火情会商,分析判明发展态势,依据气象、植被、地形以及重点目标分布等情况确定扑救方案。适时通过视频连线与后方或上级指挥机构开展会商。

(三)力量调用。在当地力量早期处置的同时,根据火场发展蔓延态势,及时组织属地各类扑救力量有序增援,形成“一线快、二线强、三线足”的力量格局。

(四)任务部署。根据火情会商结果,火灾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召开作战会议进行部署。紧急情况下,火情会商和任务部署可以接续或合并进行。部署任务时,重点是明确各力量任务分工、扑救方式、时限要求、指挥关系、协同要求、安全事项和保障措施,特别是任务结合部责任要落实到位。

(五)组织扑救。火灾现场指挥部要随时掌握火情整体变化和扑救行动进程,实时调整部署,督促协同配合,指导一线力量把据最佳时段、选择最佳地段、运用最佳手段科学实施扑救,坚决防止粗放指挥、各行其是、推诿扯皮。加强火场管理,严格按照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的原则,落实安全措施。

(六)清理看守。森林草原火灾明火扑灭后,要继续组织扑救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原则上,清理和看守火场任务交由事发地乡镇(街道办)灭火队伍和市林业消防队伍执行。

(七)应急救援。当火场周边城镇、村屯和重要目标受到火灾威胁,或者发生人员伤亡等意外情况时,火灾现场指挥部要在事前研判、留有足够应对准备的基础上,迅速调集力量进行处置,严密组织好人员转移安置、目标救援、医疗救护等工作。

(八)综合保障。主要是组织搞好通信、气象、交通、后勤、治安等方面的保障。常态建立应急物流和实物储备体系,确保平时预有储备,遇有任务及时到位、持续供应。

(九)信息发布。火灾现场指挥部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对外发布灭火进展情况,发布内容主要包括起火原因、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新闻发布稿件须经新闻发言人审核并报总指挥审签。

(十)验收交接。整个火场各方向都报告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火灾现场指挥部组织火场验收。通常由主要指挥员带领扑救指挥组的专业人员实施,有条件的要乘飞机对整个火场仔细查看。经检查验收,确认实现“三无”后,再向上级报告、对外发布,救援人员方可撤离。

8 现场指挥的应急保障措施

火灾现场指挥部通常就近开设在自身安全、便于指挥、利于保障的场所。重点要做好以下保障:

(一)通信保障。统一制定火场通信规则,充分运用公网和专网通信资源,建立两种以上保通手段,确保火场通信畅通。未经火灾现场指挥部批准,不得关闭通信设备或随意占用通信频道。

(二)气象保障。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定时定点对风力、风向、温度、湿度等气候条件作出预报预测,为火灾现场指挥部决策和一线指挥提供辅助支持。根据气象条件,及时实施人工降水作业,加快灭火进程。

(三)交通保障。统筹做好交通应急通行保障,及时疏通通往火场的主要道路,落实周边道路交通管控措施,全力保障运输救援力量、物资、装备的车辆优先顺畅通行。

(四)后勤保障。市政府要为火灾现场指挥部提供指挥办公、给养和宿营等相关保障,为前往火场一线的人员配备防火服、防火头盔等个人安全防护装备,全力统筹组织好一线扑救力量的装备物资前送及伴随保障,为灭火行动提供支撑。

(五)治安保障。加强火场区域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救灾物资、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按照现场指挥机制的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完善工作举措,搭建指挥平台,强化专业训练和全要素演练,确保遇有任务火灾现场指挥部能够迅速开设、规范运行、科学处置,安全高效组织扑救行动。

9 附则

9.1宣传、培训和演练

预案发布实施后,市森防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本预案宣传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市森防办每年要开展极端情况下森林草原火灾专项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员和工作人员掌握预案内容,熟悉预案流程,规范应急程序,提升处置极端情况下森林草原火灾的组织指挥协调能力。

9.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10 附件

1. 极端情况下市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流程图

2.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职责

3. 市森林草原火灾灾害分级

4. 市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及措施

5. 怀仁市重点防火区及重要设施

6. 人员疏散转移工作方案



附件1


极端情况下市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流程图
















附件2

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及职责

指挥机构

指挥长

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

副市长

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朔州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森林草原火灾防范预警和治理工作,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一般及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先期处置工作,决定市级层面应急响应等级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应对极端情况下森林草原火灾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行动,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指导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工作。

分管林业工作的

副市长

副指挥长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市林业局局长

市气象局局长

市人武部副部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消防救援大队

大队长

武警怀仁中队中队长

成员单位

市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市人武部

负责组织民兵力量、协调驻军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市发改局

根据国家、省发展改革委政策资金扶持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市教育局

负责全市中、小学生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重点火险区域中、小学生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安全避险教育工作。

成员单位

市工信局

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抢险救灾专用无线电台频率的指配及超短波通信的畅通保障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的生产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现场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调动各种机动应急通信装备及保障力量,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

依法组织协调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维护和当地交通管制、疏导。

市民政局

配合做好减少因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工作。

市财政局

按照分级负担原则,负责落实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项目所需经费保障,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局

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应急运力参与紧急物资、抢险救援人员及滞留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为应急抢险救援车辆提供绿色通道。

市水利局

负责提供火场附近水源地信息,并协调水库管理单位全力满足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消防水车等用水需求。

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及时提供火灾现场周围的农牧业生产信息,协调各地对森林草原资源造成威胁的农田剩余物进行及时清理,对农业生产及相关设施采取应急监控保护等措施。

市林业局

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相关工作,承担极端情况下森林草原火情的早期处置。负责协调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经营主体单位做好极端情况下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及火灾早期扑救的各项工作;根据防灾减灾系统中林火卫星热点监测信息,对全市的热点进行核查,确为火情的向市森防办报告;会同应急、气象部门进行会商研判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协助现场指挥部做好扑救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标准化建设;完成市森防指交办的各项应急事务。

市文旅局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旅行社、游客在旅游景区(点)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负责旅游团队森林草原防火教育;配合旅游景区(点)管理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威胁到的重要旅游设施进行监控和保护。负责指导广播电视系统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宣传报道工作。

成员单位

市卫体局

负责组织协调事发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森林草原火灾伤病员救治和相关人员医疗卫生保障,必要时调派市级资源力量指导援助。

市应急管理局

负责综合指导各地区和相关部门的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市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工作;承担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传下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完成朔州市应急管理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市森防办的日常工作。

市能源局

负责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设施监测、抢排险,灾后恢复工作。

市气象局

负责定时向市森防指提供短期火险天气预报和中、长期火险天气预测,配合做好极端情况下森林草原火险形势会商;开展雷电灾害天气监测预警;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为扑救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市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受森林草原火灾威胁的村庄、企业和重要基础设施的消防工作。

武警怀仁中队

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国网怀仁供电公司

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供电、断电、架设临时线路和出动应急供电设备等措施;负责调派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和救援力量为火灾事故现场提供技术支持,排除火场中一切影响灭火战斗的带电因素。

市移动公司

市电信公司

市联通公司

负责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现场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调动各种机动应急通信装备及保障力量,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附件3

极端情况下森林草原火灾灾害分级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重大森林火灾

较大森林火灾

一般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

特别重大草原火灾

重大草原火灾

较大草原火灾

一般草原火灾

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草原火灾

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受害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说明“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附件4

极端情况下市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及措施

市级

响应

二级响应(一般及较大火灾事故)

一级响应(重大及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1.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森林草原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县与县交界区,1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3.2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4.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5.发生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森林草原火灾;

6.初判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森林草原火灾;

7.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设区的市与市交界区,2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8.发生在省与省交界区,1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

1.发生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森林草原火灾;

2.初判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积在5000公顷以上,火势持续蔓延的森林草原火灾;

3.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省与省交界区,连续燃烧48小时,火势持续蔓延的森林草原火灾;

4.威胁居民地及重要设施。

5.发生死亡10人以上或重伤50人以上的森林草原火灾;

6.初判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或受害草原面积在8000公顷以上,火势持续蔓延的森林草原火灾;

7.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省与省交界区,连续燃烧72小时,火势持续蔓延的森林草原火灾;

8.严重威胁居民地及重要设施。

应急措施

1.市森防办进入应急状态,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市森防办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地区派出森林消防专业队进行支援。

应急措施详见7.2.2

说明:“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附件5

怀仁市重点防火区及重要设施

怀仁市重点防火区

省属林场

2处:杨树丰产林实验局落阵营林场、金沙滩林场

县属林场

1处:洪涛山国营林场

东部河头乡

4处:张家堡、仙谷、百谷寨、闫家堡

西部山区

7处:吴家窑镇、峙峰山、吴家窑、窑子头、碗窑、东山村、红山峪

金沙滩镇

6处:魏庄、马庄、禅房、南家堡、刘晏庄、铺上

新家园乡

5处:滋润、大峪口、王坪、小峪口、庄头

何家堡乡

11处:楼子口、赵庄、石井、北街、中街、南街、小磨、北信庄、王卞庄、羊圈沟、环城绿化

毛 皂 镇

2处:里八庄、柳东营

云东街道

2处:烽火台、黎寨

海 北 头

1处:海北头村

亲 和 乡

1处:草地村

重要设施和目标分布情况

乡 镇

重要设施和目标名称

所处地点

何家堡乡

利达加油站

南街村东林区

G208(国道)

中街村、北街村东林区

S206(省道)

北信庄村西林区

中芦煤业运煤专线

楼子口、悟道、石井村林区

鸿鹏加油站

宋家庄村林区

金沙滩旅游区

宋家庄村林区

金沙滩镇

208国道

刘晏庄村、孟庄村、金沙滩村、南家堡村

大运二级公路

左沙公路

第三作村、田庄村、翰林庄村

云东街道办事处

高速公路、高铁、北同蒲铁路

丰火台村、黎寨村、林区

亲 和 乡

大运高速、高铁北同蒲线亲和路段、

曹四老庄村、冯庄村、草地村、安大庄、清水河、南阜村闫家寨

环城绿环带

曹四老庄村、草地村、冯庄村

乡 镇

重要设施和目标名称

所处地点

吴家窑镇

西梁进山口检查口

二南窑进山口

东兴矿口检查口

东兴矿上山口

东山村检查口

小峪进东山村口

窑子头村进山口检查口

窑子头村进山口

碗窑村检查口

碗窑村加油站

峙峰山村检查口

峙峰山村村口

毛 皂 镇

二广高速

毛皂、温庄村林带周边

208国道

霸王店西山通道周边

206省道

霸王店西山通道周边

韩原线(动车)

东作里林带周边


附件6


人员疏散转移工作方案


为了应对极端情况下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减少和财产损失,及时疏导火灾区域的人员,特制定本疏散方案。

一、疏散方案

1.各乡镇、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确认发生安全森林草原火灾时,应立即向森防指办公室报告,通知相关领导或部门有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各乡镇、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应及时赶赴火灾发生位置附近,立即组织火区附近群众进行疏散。

2.疏导人员用最快的速度通知现场无关人员按疏散的方向和通道进行疏散。

3.火灾现场指挥部工作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发生地乡镇领导和工作人员主动汇报火灾现场情况,指挥权上移后,积极协助做好疏散抢救工作。

4.事故现场有受到威胁被困人员时,疏散人员应劝导受到威胁被困人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疏散。

二、正确通报、防止混乱

火灾现场指挥部领导或群众生活组在接报后,应首先通知火灾区域及附近的人员,将他们先疏散出去,然后视情况公开通报,告诉其他部位(区域)人员进行有序疏散。

三、疏散处置程序

1.口头引导疏散

疏导人员到指定地点后,要用镇定的语气呼喊,劝说人们消除恐惧心理、稳定情绪,使大家能够积极配合,按指定路线有条不紊地进行疏散。

2.广播引导疏散

在接到极端情况下森林草原火灾报警后,指挥人员要立即开启应急广播系统,将指挥员的命令。火灾情况、疏散情况进行广播。广播内容应包括:发生火灾的部位及情况,需疏散人员的区域,指明比较安全的区域、方向和标志,指示疏散的路线和方向,对已被困人员要告知他们救生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自制救生器材的方法。

3.强行疏导、疏散

如果火灾现场,直接威胁人员安全,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手段强制疏导,防止出现伤亡事故。在疏散通道的拐弯叉道等容易走错方向的地方,应设疏导人员,提示疏散方向,防止误入死胡同或进入危险区域。

4.制止脱险者重返火灾现场

对疏散出的人员,要加强脱险后的管理,防止脱险人员对财产和未撤离危险区的亲人生命担心而重新返回火灾现场,必要时,在进入危险区域的关键部位配备警戒人员。

四、被困人员的疏散

有关救援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后,疏导人员若知晓内部有人员未疏散出来,要迅速报告。介绍被困人员的方位、数量以及救人的路线。

五、疏散人员,应注意事项

1.保持安全疏导秩序,防止出现拥挤、踩踏、摔倒的事故发生。

2.应遵循的疏导顺序。

1)先安排事故威胁严重及危险区域内的人员疏散。疏散中应按先老、弱、病、残、妇、先客人、观众、后员工、最后为救助人员疏散的顺序。

2)发扬团结友爱,尽力救助更多的人员撤离火灾现场。

3)疏散、控制火灾现场,控制火势和火场排烟,为安全疏散创造有利条件。

3.逃生中注意自我保护,学会逃生基本方法,疏导人员应指导逃生疏散人员,正确运用逃生方法,尽快撤离火灾现场。

4.注意观察安全疏散标志,按其指引方向,尽快引导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5.疏导人员应佩戴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毒面具、手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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