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
怀办发[2011]11号
中共怀仁县委办公室 怀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县委各部、委、室,县直各委、局、办,各人民团体:
党政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明确规定和重要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改进作风,严明纪律,确保县委、县政府及时掌握了解情况,处理紧急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现就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同志外出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备范围。全县副处级以上领导,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各部、委、室,县直各委、局、办,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或主持工作的副职干部。
二、报备程序。需要报备的领导同志离开工作岗位一天以上(含一天)或离开本县(区)出差、出访,安排休假,须向县委报告。
三、报备内容。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在此期间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告外出事项时要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县委办公室。
四、报备要求。领导干部外出须提前3天执行报备规定,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外出期间要保持联络畅通。如行程有变,应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作出报备。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外出报备规定,县委办公室将对主要领导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未按要求执行报备规定的缺岗领导同志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县人大、县政协和县法院、县检察院参照本通知要求,制定相应报备规定。各乡(镇)各单位可结合本乡镇本单位实际,对相关领导干部外出报备作出具体规定。
中共怀仁县委办公室
怀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