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人民政府

怀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仁市村级组织政经分开和账务分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 11:11

 

 

 

怀政发〔202144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怀仁市村级组织政经分开和账务分离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怀仁市人民政府                              

                               20211025

(此件公开发布)

 

怀仁市村级组织政经职能分开和

账务分离工作指导意见

 

随着农村改革和乡村振兴工作的不断深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账务合一”(即同一个账套,同一个银行账户)的会计核算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账务分离已成为必然的趋势。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112日印发并实施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在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地区,探索剥离村“两委”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开展实行“政经分开”试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

我市是省农业厅确定的全省11个“三资”规范化管理示范县之一,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构建发展现代农业所需的新型基层治理结构,推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营,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要求,理顺村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权责关系,强化村党组织领导,发挥党支部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中的引领作用。明确村委会依法赋予的自治职能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经营职能,稳步推进村委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功能分离、分账管理”工作,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正确方向。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完善基层组织治理体系,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职责分离不分家,村委会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营提供制度保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村委会的运行提供物质保障。

(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推进“职能分离、分账管理”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村党组织应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要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发挥作用。

(三)坚守法律政策底线。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确保村集体经济农民的财产权利有效、安全运营

(四)坚持稳步推进。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先行试点、先易后难,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

三、重点任务

(一)职责分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后,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总)支部要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发挥作用。

1. 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能: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并向大会报告工作,督促村民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开展公共卫生、社会治安、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协助开展司法、民政、农业、文化体育、统计等行政事务。支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维护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2.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主要职能:组织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经营情况;经营和管理本社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出本社“三资”经营管理重大事项,提出本社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执行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各类事项等,为村民委员会的有效运转提供物质保障。

(二)资产管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法代表集体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包括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等资产,所有集体资产(包括政府拨款、减免税费形成的资产)登记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名下,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统一运营、维护和管理,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货币资金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按性质和用途分别划归村委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管理和使用。

(三)账目分设。账目分设是指村民委员会的公共管理服务功能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经济功能剥离后,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经费实行分账管理和使用。

(四)管理方式。村民委员会在没有明确其执行的会计制度之前,暂时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管理方式不变,重新开设银行账户。账套名称为***村民委员会”。财务收支科目分为二类,一类是收入类一级科目,主要包括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另一类是支出类一级科目,主要包括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和其他支出。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采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执行“三资”管理制度。新建账套名称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开银行账户,统一接入县级管理平台实现“银农直联”。每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原则上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纳入怀仁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综合平台统一管理。

财务收支科目分为两类:一类是收入类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另一类是支出类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管理费用、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收支二级科目参考上级相关要求设置。

(五)审批流程村委会仍按原五联签的审批流程进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未出台新的审批监管流程前,常规支出审批事项暂按照“报账员签字-监事长审核-理事长审批-乡(镇)‘三资’监管中心负责人复审”的审批流程进行;重大支出事项需根据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议、监事会议、股东代表会议或股东大会讨论通过。

(六)人员管理。村民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组织机构依据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同步选举产生,同步换届,村“两委一社”班子成员依法依规交叉任职。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人。确因实施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需要,经民主程序并报乡镇党委政府批准,可以实施聘请职业经理人制度。

(七)创新监管。鼓励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由第三方代理记账的办法,使用统一“三资”监管平台进行电算化核算,由乡镇“三资”监管中心进行监管,解决有的乡镇代理记账中心工作人员和农经监管人员不足、年龄老化、会计电算化水平较低等问题,避免农经人员既当记账员又当监管员的不合规行为,实现记账与监管职能分开。

四、基本程序

实行“职能分离、分账管理”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由村党组织领导实施。村级组织的“政经分开、分账管理”工作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经乡镇.街道批准后实施并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建立市级指导、乡镇主导、村具体实施,组织部、财政局、民政局、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部负责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障;财政局负责对村级组织的基本运转经费给予保障并进行监管;民政局负责指导各地依法加强村民委员会队伍建设和管理服务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具体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等。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村级分账管理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营的指导,集体“三资”监管等工作,加强农经管理体系建设,充实农经工作力量。

(二)经费保障。、乡镇街道财政要加大对村民委员会基本运转经费的保障力度,村级办公经费、基本公共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村民委员会的公益支出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开展工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取的公积公益金可用于村集体公益基础设施建设。村委会运行经费不足部分,可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出申请,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同意后解决。

(三)制度保障。建立预(决)算管理制度,坚持统筹兼顾,规范各项支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建立科学的收益分配机制,发展经营性项目,增强造血功能,逐步增加集体积累和增加股东户的分红收益。鼓励创新模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发展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民主管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继续完善合作社章程,明确理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责,凡涉及集体资产和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五)监督保障。落实审计监督、民主监督、财务公开制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履行好财务管理监督职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三资”使用情况要定期公开,重大事项及时公开。乡镇街道要定期开展村级分账管理工作的督查,积极开展事前、事中、事后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及时解决分账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保障村级组织账务分离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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