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人民政府

怀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4 11:12

 

 

 

 

怀政发〔202147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桑干河生态治理修复工作,确保全市入河排污口水质达标排放,加强全市区域内污水排放的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市水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1号)《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市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设施细则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实际,现将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水许可证》)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证对象

(一)在全市区域范围内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单位(包括工业、建筑、餐饮、医疗卫生等企事业单位;建制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驻市垂管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机关事业群团单位;商住小区、商场、宾馆酒店、洗浴场所、洗涤消毒、餐具清洗消毒、农贸市场、超市、活禽市场、屠宰场所;理发店、修车场所、洗车场所、游泳健身、机电维修场所等,以下简称排水户),均需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二)市区居民小区、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单位内有多个排水户的,可以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并由领证单位对排水户的排水行为负责。

(三)各类施工作业需要排水的,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二、办证时间地点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各排水户须到怀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住建窗口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

三、相关说明

(一)《排水许可证》免费办理,有效期为5年。《排水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排水许可核发部门提出申请,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延期5年。

(二)各类在建建筑工程需要排水的,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许可证》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建设施工期限。

(三)城镇居民散户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办《排水许可证》,但必须配合做好雨污分流改造。

(四)《排水许可证》办理程序:窗口受理材料审查现场勘验合格的发放许可证发现错接、误接及预处理设施不合格等现象的,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发放许可证。

四、责任分工

(一)市住建局为全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监督管理工作,着重负责通知和督促入网建筑行业企业办理《排水许可证》。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通知和督促开发区内入网企业办理《排水许可证》。

(三)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通知和督促本辖区内入网企业办理《排水许可证》。

(四)市卫体局和医疗集团负责通知和督促入网医疗机构办理《排水许可证》。

(五)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和督促入网学校和教育机构办理《排水许可证》。

(六)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通知和督促入网洗涤消毒、餐具清洗消毒、洗浴场所、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宾馆酒店、餐饮场所、农贸市场、活禽市场、洗车场所、游泳健身等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办理《排水许可证》。

(七)商务局负责通知和督促入网成品油企业办理《排水许可证》。

(八)商业总公司负责通知和督促屠宰市场办理《排水许可证》。

(九)交通局负责通知和督促汽车修理厂办理《排水许可证》。

(十)行政审批局在核发工业、建筑、餐饮、医疗(包括宾馆、住宿、娱乐服务)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时,申请人未办理《排水许可证》的应告知申请人办理《排水许可证》。

(十一)其他市直相关单位职责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执行。

五、法律责任

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城镇管网覆盖范围内,未按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的,可对单位处10万到20万元罚款,对个人处2万到10万元罚款。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而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以上行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怀仁市人民政府

20211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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