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讲的大公社,是指1958年秋,农村基层成立的“政社合一”的社乡组织大人民公社,也是被毛泽东同志在1958年8月北戴河会议上称之为的“大公社”。时间过去50多年了,现时60岁以下的人对大公社的发展史几无印象。我现在重提它,就是希望人们在重温这段历史的过程中,获得一些有益的启示。

  1958年秋,我从群众性的土法炼铁工地上刚刚回到机关,时任大仁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的朱佩同志告知我,准备到新合并的大人民公社去工作。

  这年8月底,大仁县在陈庄乡(现为大同县瓜园乡陈庄村)搞了一个小乡并大乡的试点,即第一个大人民公社——东方红人民公社。一个多月后,根据山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调整和扩大市、县行政区划的方案》精神,上级决定,撤销大仁县建制,大仁县与大同市郊区合并,成立大同市郊区(简称大郊区)。同时决定,将原大仁县所属的41个小公社连同原大同市小郊区所属小公社合并而成8个大人民公社。其中,在现在怀仁县域内,设立有3个大人民公社。一个是金沙滩人民公社,含现在的金沙滩镇、吴家窑镇、新家园乡,驻第三作村。一个是卫星人民公社,含现在的马辛庄、毛皂两个乡镇和现属大同南郊的西韩岭乡,驻毛皂。一个是东风人民公社,含现在的云中镇(不含原鹅毛口镇)和海北头、亲和、何家堡3个乡,驻县城。我是当年9月末跟随朱佩同志调到东风人民公社的。

  为什么在很短的时间内,要办规模很大的人民公社呢?1958年3月,党的成都会议通过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4月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批准了这个意见。会后,河南省遂平县和信阳专区出现了小社并大社热潮,有的地方办起了人民公社。同年8月6日,毛泽东同志到河南新乡七里营人民公社视察,赞扬人民公社好。9日,毛泽东同志在山东同当地负责人谈话时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结合在一起,便于领导。”毛泽东的谈话在《人民日报》发表后,“人民公社好”的口号立即传遍全国。8月29日,中共中央在北戴河举行扩大会议,肯定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是过渡到共产主义的一种最好的组织形式,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会后,全国开始了人民公社化运动,至10月底,全国农村建立的人民公社达到2.6万多个,入社农户占农户总数的99%以上。至此,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全国农村建立不到两年的高级农业合作社多数被人民公社所代替,全国农村实现了人民公社化。《中国共产党历史》和其它文献资料对当时“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飞速发展过程的分析与结论,是符合历史背景的、准确的、客观的,也是实事求是的。我们这些经历过人民公社化运动浪潮的人们,沿着党史的年轮,回味一下当时的情景,还是很有感触的,相信对后人也是很有教益的。

  新中国成立后至1957年,党中央实施了几项治国理政的重大举措,诸如镇反、抗美援朝、“一化三改”、第一个五年计划、反右和肃反等,在经济战线和政治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取得了伟大胜利,成效瞩目。我们的国家和人民在政治上站起来了。但是,贫穷落后的农业大国,粮少钢少,人民不富裕,国家不强盛,在国际上缺少话语权,还常常遭受西方国家的欺辱。为了尽快改变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让国家强大起来,人民富裕起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在总路线灯塔的照耀下,群众性的大跃进运动在当时全国城乡全面兴起。参加大炼钢铁、大兴水利的人员之多、声势之大,真可谓历史上罕见。凡是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们,对那一桩桩、一件件的往事至今记忆犹新,令人难以忘怀。大家为建设新中国争先恐后地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力求“超英赶美”。但是,大炼钢铁、大兴水利的群众运动,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支持,当时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一村一社,规模小,公有化程度低,已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在毛主席号召的推动下,为适应大跃进运动的需要,小社并大社的人民公社化运动成了发动农业大跃进的有效组织形式。这个过程,就是人民公社运动迅速发展、大公社很快形成的基本原因。人们盼望着高举“三面红旗”,大步向共产主义迈进。

  大公社的基本特征为“一大二公”。所谓大,就是规模大,将一二百户的合作社合并成四五千户以至一两万户的人民公社。由一村一社并为一乡一社,又并为多乡一社。例如东风人民公社就是由原大仁县所属怀仁镇和海北头、曹四老庄、亲和、于家园、何家堡6个小公社合并而成的,下属53个村(即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占原怀仁县域面积的近一半。公社有国家干部50多人,公社书记由县委常委兼任,公社副职都是小乡、小公社时的主要领导。所谓公,就是公有化程度高,以无偿占有农村基层生产资料和农民生活资料为其所有制的基础,以“政社合一”高度集中的“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为管理模式,以吃饭不要钱的公共食堂和供给制为主要分配方式,创建了中国乡村千年未有的一种崭新制度。公社将几十或上百个经济条件、贫富水平不同的合作社的一切财产无偿剥夺,在全社范围内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实行供给制,造成原来的各个合作社(合并后叫大队或小队)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严重的平均主义。同时消除私有制残余,社员的自留地、家畜、果树等也都收归社有,在农村造成极大的恐慌和不满,农民纷纷杀猪宰羊、砍树伐木,生产力遭到很大破坏,给农业生产带来灾难性后果。公社权力高度集中,土地、牲畜、农具及其他私有财产全部归公,由公社统一掌握和调配。国营商业、粮食、银行等基层单位划归公社经营,增加公有制成份。那时认为,人为地扩大全民所有制成份,就能高速地向共产主义过渡。

  大公社实行的是政社合一体制,既是经济组织,负责农业生产,统管全社的生产安排、劳动调配、物资调拨、产品核算和收入分配。又是一级政权机构,管理工农商学兵各方面的工作。东风人民公社驻在怀仁城内柴市巷庞家大院。公社党委第一书记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朱佩兼任,下设书记处,常务书记为乔义,书记处书记为常官贵、张俊、谭天旺、侯俊。内设机构有党委秘书、纪检、组宣、共青团、妇联等,驻在西院。公社行政领导有主任常官贵,副主任张俊、谭天旺、侯俊,下设办公室、工业部、农林部、财贸部、人武部、派出所、信用社等,驻在东院。医院在东街。广播站设在西关车马大店,聘请县广播站李相德同志当机械师,聘请二轻系统张曼娜同志为播音员,主要转播县广播节目,同时自办少量的公社新闻和文艺节目。那时,大力提倡干部参加劳动,公社为每个干部买了筐子、粪叉子,每天早晨到城乡路上去拾粪,既锻炼了身体,又清洁了环境,还给社员积了肥料。

  大公社成立后,所有公社干部和广大社员怀着满腔的热忱立即投入大办公共食堂、托儿所、敬老院等民生工作;同时以“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形式,掀起秋收秋耕、深翻土地、广积肥料、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高潮。深翻土地的要求是,深度一尺以上。我在于家园大队组织深翻土地时,地表已冻了五寸多厚,用锹蹬不下去。社员们改用挖洞的办法,把冻土层以下挖空,上边用大锤砸塌,效果还可以。然后把下边挖出来的土再回填在上边。第二年庄稼生长后,希望增产,结果减了产。老农说把土层捣乱了,熟土在下,阴土在上,当年很难增产。看来,不讲科学,好心也会办成坏事。这个教训,我至今记忆犹新。

  为了在大公社成立的第一年获得像上年一样的农业大丰收,大公社的领导们重视农业科技实验。在制定1959年的农业生产计划时提出两项科技实验,一项是冬种小麦和谷子实验,于家园大队试种后获得成功。一项是小麦大面积丰产实验,东关、城内、西关三个村种了4千亩小麦,平均亩产200多斤,获得雁北“小麦王”的称号,报道其种植技术的文章发表在《山西日报》上。

  在大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浪潮中,当时流行着“吃饭有食堂、花钱有银行、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架桥梁”的民谣,人们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思想倾向,带来了严重的“共产风”的泛滥。如贫富拉平,积累太高,义务劳动太多,无偿调拨生产队和社员的各种财物等等,极大地损伤了广大社员的积极性;搞平均主义向全民所有制过渡,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生产力。这些问题的出现,追其根源,还是大人民公社在生产关系的变革方面超前了,脱离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也就是说,公社所有制前进的太远了。党中央针对这些问题,及时作出了调整基本核算单位的指示。根据上级指示精神,1959年3月,东风人民公社一分为三(即怀仁、海北头、亲和3个公社),规模缩小到一乡一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从1958年10月到1959年3月,经历小社并大社、大社分小社的过程,大公社总共存在了150多天。这就是怀仁历史上人民公社化运动轰轰烈烈的高潮时期。1983年以后,人民公社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人类历史上将美好理想付诸实践的一次最大规模的试验,当时的发动者豪情满怀地预言:“看来,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然而,大公社制度普及推行仅数月,就暴露出严重的制度缺陷,造成农村社会经济的混乱,使全国农村陷入了空前的绝境。大公社创建的新制度,不仅没有带来任何意义上的社会进步,反而给乡村社会造成极大的破坏和倒退。

  《中国共产党历史》对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评语是:最大失误,一是在建设速度上急于求成,二是在所有制关系上盲目求纯。“两者的共同教训,归根到底,是限于当时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脱离了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现实,违背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这是党在领导全面的社会主义建设、探索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的一次严重失误。这其中,可借鉴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值得后人永远汲取。”